“你不記得我?”女子發出猶如受驚鹦鹉一般的尖叫,“你的每一場比賽我都去看了,我帶着國旗給你加油,我給你寫過那麼多信……你居然說不記得我了?!”羅曼的腦袋快裂開了。他這輩子不是沒遇到過crazyfan,事實上,他遇到過不少,有順藤摸瓜找到他住址跑來要簽名的,有給他寄表白信要求和他結婚否則就自殺的,還有希望他能免費教自己擊劍否則就是财迷心竅冷漠無情的。奇形怪狀的人見多了,羅曼逐漸見怪不怪。他以為退役後這些人的興趣就會轉移到别的方面,将他們的熱情投注到騷擾别的選手上。他還是太天真了。“這次又是因為什麼?”他崩潰地問。“你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女子看起來比他還崩潰,“為什麼退出比賽?為什麼退役?難道我們這麼多年來對你的支持換來的就是這個結果嗎?好吧,哪怕真如你所說,你傷到無法再上賽場了,可是現在呢?你又去玩那什麼兵擊!你這滿口謊言的騙子!你的身體根本沒問題!”羅曼覺得有一顆核彈在他的顱腔裡爆炸了。就因為這個?就因為她對他感到失望,覺得自己受了欺騙?就因為這種原因,她就拿着刀準備要她昔日偶像的命?“不是你想的那樣。”羅曼耐着性子解釋道,“兵擊的門檻很低,哪怕受過重傷的人也可以……”“哦,好一個借口!先是受傷,然後又是門檻低,你還想找多少個借口為自己的行為開脫?我已經看透你了!你根本不是我想象中那個潔身自好的紳士,你甚至去那種酒吧喝得爛醉!”羅曼想說我不是自願去的,而是被一個體格有我兩倍的壯漢硬拖過去的。但他選擇了沉默。以這女子的精神狀态,哪怕他的口才有馬丁·路德·金那麼好,也無法說服她回心轉意,隻會讓她覺得他又在找新借口罷了。“你到底想怎麼樣?”“知恥吧羅曼,現在忏悔認錯,我還能勉為其難地原諒你!”羅曼氣笑了。“向你忏悔?小姐,你當自己是威斯敏斯特大主教嗎?”這個笑容成了點燃炸藥桶的最後一顆火星。女子仿佛受了極大的屈辱,淚水奪眶而出。她雙手緊握小刀,沖向羅曼。一瞬間,羅曼腦海中出現的居然是“她用雙手持刀,攻擊範圍不如單手刺擊”這種冷知識。他閃身堪堪避過女子的攻擊。他清醒的時候,這個閃避本該完成得輕而易舉,可誰讓他的大腦和身體都被酒精支配了呢?他甚至驚訝自己能和女子展開一場完整而冷靜的對話,而不是說到一半就開始撒酒瘋。女子一擊不中,返身又是一擊。她的動作雖然不如羅曼這樣訓練有素的運動員幹淨利落,但比一般人要敏捷得多,可見是專門練過的。她說自己是他的狂熱粉絲,看來所言非虛,甚至為他去學過擊劍。羅曼扣住女子的手腕,将她雙臂扳向身側。女子怒目而視,拼盡全力與他對抗。倘若他好好向西薩爾請教過徒手搏擊的要領,現在就不會這麼被動了。雙方力量的抗争中,女子逐漸占了上風。她将刀尖對準羅曼的喉嚨,狠狠壓過去。就在刀刃即将親吻羅曼的脖子的刹那,一道漆黑如夜色的影子風一般撲向女子,将女子撞飛出去。小刀脫手,女子在地上滾了幾滾才停下來。她捂着肋骨痛苦地爬起來,含恨望向那半路殺出的見義勇為者,朝地上吐了口吐沫,拉上兜帽,飛也似地逃離了現場。羅曼一屁股癱坐在地上。他暈得厲害,大腦中的血管都快要爆炸了。天地在他眼中倒轉了過來,接着他才意識到,是他自己栽在了地上。一雙皮靴踩在他鼻子跟前,靴尖輕輕踢了踢他胸口。“你受傷了嗎?”一個低沉沙啞的聲音問。羅曼的眼睛對不準焦距,他努力了很久,視野仍然一片模糊。他唯一能看清的就是這位“救命恩人”手裡的長條形包裹——紅布裹着長劍,布匹一角用金線繡着漢弗萊店鋪的标志。“嘿,那是我的劍……謝謝你幫我拿過來哦……”他傻乎乎地說。時間再度退回到幾分鐘之前。“人魚跳躍”酒吧的值班經理路克翹着蘭花指,扭着他的水蛇腰來到門口,望了一眼等待入場的無盡長龍。今天的客人還真是不少,都市繁忙的上班族在度過備受壓力的一天後急需依靠狂飲酒精和亂甩四肢來宣洩内心的不平。而他們宣洩的時候,就是路克備受壓力的時候了。他暗中祈禱今晚沒人鬧事兒,尤其是漢弗萊,那家夥一旦發起酒瘋,路克可攔不住他。放眼整個酒吧也沒幾個人攔得住他。不過漢弗萊今晚帶來的酒友不是那位在圈子裡不可說的先生——他的祖父大人是許多比賽的贊助者,圈内的大金主,為了讨這位老先生的歡心,大家不約而同地假裝他這位不肖孫兒不存在。所謂的“被放逐出社交圈”指的大概就是這種狀況吧!繞過不可說先生,漢弗萊今晚的酒友是一個年輕帥哥。路克對他有點兒印象,前段時間極光vs獅鹫的友誼賽上,這位小哥的發揮委實讓人眼前一亮。雖然最終因為傷情不得不中止了比賽,但路克認為他已經是事實上的赢家了。身邊好幾個朋友都在打聽他的真實身份。在友誼賽之前,他們誰都不知道極光俱樂部裡藏着這麼一位高手。聽說那人是個從賽場上退下來的運動員之後,路克不由地感到心裡發虛,感覺就像目睹nasa的前技術專家退休後來到民間科學興趣小組玩票一樣。那位小哥劍術優秀,酒量卻不怎麼樣,被漢弗萊硬灌了幾杯就失了智,居然跟着壯漢一起載歌載舞。還好他周圍的人差不多都是這般失智,所以他也不算突兀。後來他約莫是自己醒了過來,穿上衣服走了,臨走前還在酒吧門口留下一攤難忘的紀念品。路克剛想叫個清潔工來打掃一下,就在門前的隊伍中瞥見一個熟悉的人影。他差點就下意識地招呼道“晚上好啊不可說先生”,話到嘴邊急忙改口:“嗨,泰德!”愛德華·布萊克森撩開他卷曲淩亂的劉海,陰郁一笑:“我終于不是透明人了?”以往他和漢弗萊光臨酒吧時,路克為了不得罪老布萊克森先生,隻能單獨和漢弗萊說話,當愛德華是空氣。要知道他們以前可是在斯坦福橋并肩戰鬥過的過命兄弟啊,鬧成現在這樣多他媽尴尬。愛德華以前怎麼說也是錦衣玉食的小少爺,現在變成了徹頭徹尾的流浪者,要不是漢弗萊幫襯他,估計他早就從世界上消失了。圈子裡大概也隻有漢弗萊這樣鐵骨铮铮的硬漢敢冒着惹怒老布萊克森先生的風險和愛德華交往了。畢竟是見識過真正槍林彈雨的老兵,膽氣過人,才不在乎什麼世俗規則呢。“嗨,又沒人知道!難道我還怕有人跟你老頭告密嗎?”路克蘭花指一挑,“别排隊了,進來吧!”“為什麼他可以插隊?”隊伍中的人不滿地嚷嚷。路克瞪了那人一眼:“因為老娘說可以!”他把愛德華拉進酒吧。舞池中,漢弗萊那鐵塔般的身影仿佛地标般顯眼。被放逐的小少爺大聲問道:“他怎麼也在?”“他不是經常在嗎?”路克同樣大聲回道,“我還奇怪你怎麼沒跟他一起來呢!”“我本來不打算來的,後來改變主意了!我沒想到他也在!”這兩個人形影不離,沒有漢弗萊帶領,愛德華恐怕絕不會踏足這個有熟人工作的酒吧一步。他一定下了很大決心才加入門外的隊伍。“他還領來一個朋友!”路克說,“不過剛剛走掉了!”愛德華不屑地“切”了一聲。路克不明白漢弗萊為什麼帶來那個小帥哥卻不帶他。可能是為了避嫌吧。他把愛德華領到漢弗萊的卡座:“我請你一杯!馬提尼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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