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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思看書>穿成暴君的寵妃 > 第3頁(第1頁)

第3頁(第1頁)

就算是為了給哥哥的承諾,她也要努力活下去,她看着手裡的饅頭,那塊兒硬得像是石頭的饅頭被雨水泡軟了,發黑,還有不知名的黴斑,即便是這樣,這已經是不可多得的好東西了,她掙紮了許久,終于還是抵抗不住生理反抗,剝掉發黴的皮,吃掉了。

活着要緊,即便到了這種境地,沈荞内心深處還是有生存的渴望,這大約就是生命的本能吧!活着比死艱難,但尋死比活着需要更大的勇氣。

饅頭很難吃,她一邊大口往嘴裡塞,一邊哭。

這大約是她吃過最難吃的東西,比她以前在劇組吃過最難吃的盒飯還要難吃一萬倍,即便是她快要餓死了,都無法覺得它好吃。

但總比死人肉要好,作為現代文明熏陶出來的人,她破不了心理防線。而且最艱難的時候,沈淮都沒有讓她吃過死人肉。

她有了些力氣,爬到了隐蔽處一顆大樹下,倚靠在濃密的樹冠下躲雨,不甚安穩地蜷着睡了一覺,她做了夢,夢裡不停地奔跑,無休止的逃亡,兵器交接,餓殍遍野,馬蹄聲,濃煙滾滾……

醒來頭疼欲裂,但她覺得自己還算幸運,沒有發燒,也沒有感染,隻是虛弱。她檢查了一下,身上沒有傷口。

天晴了,雨水過後,空氣好受了些,她找了個小溪流給自己洗了洗臉和身子,然後站在水邊迷茫片刻,上輩子她就是個除了哥哥無依無靠的人,很早就出來打工,陰差陽錯成了一個跑龍套小演員,經常在宮鬥劇劇組裡演那種活不過一集的小角色,她一直覺得自己是為哥哥好,所以願意犧牲掉自己的前途,哪怕跑龍套都好。

而哥哥恰好也是這樣想的,于是兩個人都在“犧牲”,卻都沒能讓對方過得更好。

她覺得這一輩子她不能再如此,自以為是的犧牲隻不過是互相掣肘,她得讓自己變得很強,站得更穩,自己過得好,愛她的人才會安心。

人想幫助别人的時候,需得自己先有能力。她覺得自己上輩子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在毫無能力的時候,卻誇海口要讓另一個人過得更好,無謂的犧牲隻是一種無能的自我感動罷了。

而這個世界裡……

如果沈荞沒記錯,沈淮後來在軍中是立了功的,直至手握重兵,成為天下兵馬大元帥,最後卻因為功高震主,加上沈荞的倒台,大廈傾塌,落了個謀逆重罪,入了死牢,終生囚禁。

沈荞默默順了一遍劇情,然後深吸一口氣,當時這個劇情寫出來,沈荞還唏噓不已,但覺得合情合理,因為這本就是一部帝王史,充斥着陰謀和陽謀,血腥和殘酷,以司馬珩殘暴多疑的性子,她不會容許沈荞這樣出身的人成為大臨的皇後,為了他的宏圖霸業,他一定會選一個能帶給她更大好處且身份尊貴的皇後,以求在史書上有更絢麗的一筆。

至于沈淮,他是戰時所向披靡的利刃,也是太平時懸在司馬珩頭上的刀,最後落得那樣的下場,倒也情理之中。

故事隻是故事,那時沈荞覺得合情合理,如今身處其中,卻真切地覺得不合理了,她不要那樣的結局。

沈荞想,如果她不靠近司馬珩,那麼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

如果她沒記錯,很快司馬珩就要在青州同蔡參的五萬精兵交戰了。蔡參盤踞在通州已久,擁兵自重,野心昭昭。

沈荞收整好心情,故意往相反的方向走,她是想,苟着,朝局混亂了七年,她頂多再苟七年,到時候沈淮已經是大将軍,她去投奔他,提醒他小心司馬珩兔死狗烹,以沈淮的才智,不至于走到那一步。

可是短短月許,一路上就波折重重,女子在亂世,簡直寸步難行,若不是靠着她有些邪門的體質,怕是早就被各種奸污淩辱了。

何況沈荞長得不錯,因為長得不錯,所以上輩子别人跑龍套連臉都不能露的時候,沈荞就能露臉了,可惜沒什麼文化也沒有心機,起初處處碰壁,沈淮擔心他,很拼命地工作想讓她過得安穩,不要去娛樂圈摸爬了。後來她才靜心去上了個夜校,可惜都太晚了,沈淮都是被她害的。

可最初她不執意不去上學,都是因為看哥哥打工太辛苦了。

都是陰差陽錯,事與願違。

倒是這麼多年小人物小配角演多了,演技純熟,哥哥被征兵後,她獨自逃生的路上扮演了各種角色,隻是好幾次死裡逃生之後,終于發覺,亂世人不如太平狗,她就是有苟着的心,也沒有苟着的命,再這樣下去她早晚曝屍荒野。

然後她就遇到了各大驿站在大肆搜刮美人,沒想到她胡亂跑着,以為遠離了青州,結果隻是原地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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