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夏一直堅定的認為魏采薇是喜歡他的,哪怕第一次表白拒絕他,她也喜歡他,甚至不舍性命的救他,隻是嫌他年紀小,還不到成親的時候。
汪大夏就是這麼自信。
這下把魏采薇逼到角落裡了,面對汪大夏熾熱深情的眼神,和上一世相比,還多了一份天真清澈,沒有一絲陰霾,就像秋天湛藍的天空,這是她努力守護,也為之沉醉的東西。
她無法看着這樣的眼睛,對他說出類似“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這種違心之詞。
她不忍傷害他一絲一毫。她奇迹重生,就是為了保護他不受上一世的苦難和折磨。
但是,渾然不覺自己和全家都逃過一場大劫的汪大夏卻陷入了感情的折磨,他愛而不得,而給他帶來愛而不得的痛苦的人正是她自己。
魏采薇左右為難,隻得說道:“我有心結(你還太小),隻能自己慢慢打開(等你長大),任何人都幫不我(不能拔苗助長)。你現在就很好了,無需改變什麼,不要再從你自己身上找問題。”
汪大夏說道:“可是你一直拒絕我,如果不能娶你,我改變有何用?我還不如回到過去,當一個好吃懶做、無憂無慮的纨绔,輕松自在。”
這是大實話,為了娶魏采薇,汪大夏才心甘情願的走出纨绔的舒适區,不再混日子,開始鑽研升官發财、仕途經濟、追求上進,他往上爬的很辛苦,出生入死,甚至還被迫出賣色相,累并快樂着,因為這樣日子有個盼頭,他離娶魏采薇又進了一步。
這下把魏采薇逼得毫無退路可走了,别看她嘴上嫌棄,面上淡淡的,心中卻一直在克制自己。汪大夏就是她掌心的寶貝,吹不得,碰不得,小心翼翼的呵護着,萬一再拒絕他,他走了極端,重回過去北城四害的樣子,破罐子破摔怎麼辦?
何況,他本處在容易走極端的年齡,上輩子就悲憤之下揮刀自宮了。
不管怎樣,今天得給他一個交代。
魏采薇說道:“三年,你給我三年時間解決問題。三年之後,如果你的心意沒有改變,無論外人如何議論、嘲笑,我都會嫁給你。”
就像上一世,我和你結為對食夫妻一樣,嫁給一個死太監,終身都有人在背後恥笑、譏諷、指指點點,但那又如何?我們兩個一世恩愛,甜了一輩子,才不理會外人如何說。
在錦衣衛摸爬滾打三年,汪大夏應該能夠長成一個男人了。上輩子,汪大夏也是長到十七歲才吃上她的軟飯。
汪大夏:“三年?”
魏采薇:“三年。”
汪大夏狂喜萬分,樂颠颠的去翻黃曆,“今天是八月二十三,三年後的今天,我就可以帶媒人上門?”
魏采薇點頭,說道:“如果你還沒有改變心意的話。你敢娶,我就敢嫁。”
汪大夏還是不敢相信:“三年之後,我隻要提親,你就答應?萬一我像我爹一樣被政敵算計,削職為民;或者和白蓮教打鬥,缺胳膊瘸腿,或者幹脆死——”
魏采薇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别胡說八道,自己咒自己,你會好好的。我既然許下諾言,定會信守承諾。無論你遭遇什麼,我都會等你。即使遇到最壞的狀況——我家裡那塊靈牌擦一擦還能接着用。”
亡夫汪二郎之靈位。一直都是你啊。
還能這樣用?被捂住嘴的汪大夏不能說話,隻能點頭。
魏采薇一直都是爽利果斷的性格,說話做事從不拖泥帶水,可是汪大夏沒有想到魏采薇會如此笃定的定下三年之約,那句“我家裡那塊靈牌擦一擦還能接着用”看似是一句話玩笑話,可是他明白這句話比什麼“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誓言更加決絕!
魏采薇放開手,“還有,這三年裡,你必須對我以禮相待,發之于情,止乎于禮,可不能像今天早上這樣把我拖到床上動手動腳了。”
魏采薇的誓言來的太快,汪大夏都以為自己還在做夢,他咬了咬自己的手臂,很疼,然後像蒼蠅似的搓着手,在房間裡來回走凍,最後,在書桌旁邊停下,鋪開紙筆,添水磨墨,說道:
“口說無憑,你得立個字據,寫個婚書,三年後的今天,我就拿着婚書上門提親,你可不能再拒絕我了。”
為了讓汪大夏在這三年安心搞事業,不要走極端,魏采薇提筆寫了婚書:
“今日與汪大夏定下三年白頭之約,一朝締約,永結良緣,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此證。魏采薇,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二十日。”(注1)
魏采薇輕輕吹幹筆墨,遞給汪大夏,“現在放心了吧。”
汪大夏得寸進尺,說道:“你得按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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