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他微信的這幾天,我們聊了一些話題,他和我說起了那幾年他的經曆。
16年他正式畢業,那時的我還在上學,而他已在社會上面臨着各種各樣的人,試着去嘗試各種各樣的工作,但夢想總是美好,而現實總是殘酷。
一直到17年底,面對各種壓力,那隻羊無法在家鄉找到一份如意的工作,17年的12月26号,他去了廣東。
他說他在廣東完成了自己夢想的第一步,去了廣東某家醫院上班,收到入職通知的那天晚上,他跟幾個兄弟去外面慶祝了好久,但第二天,現實讓他迷茫了,最後他還是回了家鄉。
他幹過水泥工,當過售票員,迷茫挫折後,終于在市中心的某家醫院上班,結束了漂泊的日子。
社會有多現實,我想經曆過社會的你,一定深有感觸。
他說,我把他拉黑後,他途中有找過我幾次,但所發的微信都是加有紅色的感歎号,一直到畢業,我和他都是陌路人。
其實,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後悔過自己當初把他拉黑的決定,我想,我要是沒做出這個決定,估計現在的我還深陷在感情的沼澤中,無法自拔。
時間和新歡是忘掉一個人最好的方法,沒有新歡的我,隻能用時間慢慢的去遺忘。
在努力把他從記憶中清除的那段日子裡,我最害怕看到或者聽到跟他名字有關的任何一件事。
北京的某個區的名字和他的名字是一樣的,我記得有一次我看新聞時看到那兩個字,整個人楞了一下,就快速的劃過去了,但心情的平靜被打破了。
那時候,真的特别煩他名字裡的那三個字,因為經常看到,教科書裡,電視劇裡,小說裡,新聞裡,甚至街上的很多小餐館都有他名字裡的某一個字。
那段時間,我的情緒真的很敏感,真的特别害怕努力了那麼久去忘掉他,會因為某一件事的出現,所有對他的感情卷土重來,那我真的有可能會崩潰!
我忘了他,可輸入法還記得。
這個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癡男怨女。
——題記
好像有這麼一個奇怪的定律,你越害怕的事情,它就會發生,就像老師課堂上點名起來回答問題一樣,你越不想叫到你,最後一定會是你。
那時候害怕看到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就總是無孔不入的出現在我的生活中。
最讓人崩潰的是輸入法,我以為我忘了他,可輸入法一直幫我記着。
有人問我,其實你并沒有那麼喜歡他吧,你隻是沉浸在自己感情的情緒裡,過個幾年你就會知道,當初的你真是傻的可愛。
可能吧,我一邊喜歡着他,一邊又讨厭着自己喜歡他,怎麼說呢,我骨子裡是一個比較有自尊心的女孩,主動對男生告白這件事,是我人生的一個意外。
但我又很不甘心,我喜歡他,我要是不說,那豈不是很遺憾,留着這份喜歡感動自己嗎?
和他告白這件事,我既後悔又有點想給那時候的自己鼓掌,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走出那一步。
可能成為他的後桌,是緣分的開始,也是我用盡力量去忘了他的開始。
就像他說的,我和他有緣無份。
那時候坐在他的後面,曾經做過不少惡作劇,學生時代總是單純的讓人懷念。
記得有一天,他趴在桌子上睡覺時,我用一張便利貼,畫了一隻抽象的羊,還寫了羊盛安是大傻子,貼在了他的身後。
後來他醒了以後,他同桌猴哥摘下來給他看,他沒說什麼,就要趴下去睡覺了。
有時候想想,那時候的自己好像總是喜歡做一些吸引他注意力的事。
在參加完升學宴回來的那天,坐在公交車上時,大家都很累,他就坐在我的後面睡着了,我玩心大起,伸手去捏了他的鼻子,不能呼吸的他,立馬驚醒了,拍了拍我的頭後又繼續睡了。
旁邊的同學都笑了,是的,大家都看得出來我喜歡他。
其實,我一直沒告訴過他,我有點喜歡他的鼻子,可能是取長補短吧,我特别喜歡鼻子高的男生。
相信很多女生,都有幻想過自己的白馬王子吧,他或許是校草之類的,或許打籃球很厲害,或許會跳街舞會彈鋼琴等,有一些女孩子也可能希望自己的王子是一個成績很好的男生。
我也不例外。
那時候的我希望我的王子是一個會打籃球,會跳街舞,會唱情歌,身高180,笑起來有酒窩,鼻子很高,手指修長的人,當然這都隻是幻想罷了。
我記得,那時候每晚睡覺前,我都會默默地向老天爺許願一遍:快點賜給我一個180的小哥哥吧,鼻子一定要高。
我的舍友一直都會笑我:你天天這樣許願,老天爺估計都得捂住耳朵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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