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如何?”
“與先前相差無幾,甚至雜質更少,品質更好一些。”沈歌說着帶他們去看成品。
荀三早些日子抵達,現已接手清淩衛的後勤,有他的配合,沈歌傳下去的命令被執行得極好,就如這批軍械一般,沈歌吩咐一聲,荀三便早早準備好了槍柄,仔細裝配上便能使用。
這批槍乃是為新加入的清淩衛特制的槍,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來了,打磨抛光好後上油,隻等着配上槍頭就能用。
沈歌在倉庫裡找新做出來的成品給兩人試手,荀飛光與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曉這批長槍品質如何,故拿到手時兩人都有些驚喜。
韶信拿着長槍耍了個槍花,興緻上來,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槍法,他長槍舞得如蛟龍出擊,動作停下來時,長槍猶在顫動,威勢不減。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長槍抛給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這杆槍,看它與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過來仔細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飛光先發現端倪,接過來仔細看,問,“這兩杆槍差不多?”
沈歌連連點頭,這兩杆槍論是外觀還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這些槍在類似于集體流水線的環境中被生産出來,受個人風格影響極小,比較好做品控,廢槍也少。
“有軍士們做好的粗胚打底,鐵匠的效率大大提升,這一排槍全是一名鐵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線分工作業出現得比較晚,縱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紀的事,這年頭壓根沒有這種先進的方式。
荀飛光敏銳地意識到其間的價值,“這麼說來除了槍之外,其餘事務也可采用這種方法,分工來做。”
荀飛光幾乎一點就通,立即聯想到其他行業,如種地,倘若有人專門除草,有人專門播種,有人專門施肥,那麼那個人做熟了某一樣,動作自然會快得多,合作起來,這一幫人做出來的事也多。
沈歌點頭,“是,不僅長槍能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這般做。”
夫夫倆對視一眼,都想到一塊去了,唯有韶信還有些不太回得過神來。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這一批的軍械準備得非常快。
荀飛光令人将長槍分發下去,五人一組,命将士們迅速将長槍練熟。
這麼多将士,光是各種訓練也不頂事,必須得經過真正的戰場洗禮,方能練出一支虎狼之師。
沈歌将這想法與荀飛光一說,荀飛光亦深以為然。
大燕先前無人這般練過兵,莫說大燕,縱使整個曆史上也無人這般練過兵。
荀飛光知曉沈歌的來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計其數,像甚負重跑,拉練,林地生存,水中訓練,清淩衛的訓練早已自成一家,花樣之豐富,整個大燕無軍能及。
在這般洗禮之下,清淩衛的将士越發靈活,從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兩兩對戰之下,他們的腦筋往往非常靈活,奇計百出,哪怕荀飛光見到,偶爾都會歎一聲。
荀飛光本身的帶兵風格極正,他的兵向來令行禁止,悍勇異常,向來比較少用一些偏奇的計策。
現今的清淩衛在沈歌提供的建議下,經過不下十種訓練,被坑過無數次,但凡參加過兩兩對戰的兵丁都學會了主動去思考,而不是單純等上峰的命令。
這麼一來,清淩衛上下的靈活性大大增強,更令人頭疼,戰力也直線上升。
很明顯,清淩衛雖然與沈歌待的時間不長,但這支軍隊已染上他的個人風格,不再算荀飛光一手帶出的兵,而有兩人共同的風格。
此次以戰代練,以戰養戰亦是沈歌的想法。
這時代可不像後世那樣太平,尤其這裡乃是南關,周圍蠻夷,洋夷無數,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淩衛真想找人練手,一片一片地區清理過去,光是南關府就夠清淩衛練個一年半載。
沈歌的第一個目标乃是對準那些占山為王的土匪。
與沈歌前世看的影視劇或小說不同,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無奈,隻能上山的狹義之士,這些土匪兇殘蠻狠,燒殺擄掠,無惡不作。
沈歌甚至聽過有某個村的某個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個村被屠殺殆盡的慘烈事件。
南關府有商隊往來,好吃懶做的大小流氓們往往喜歡上山,直接打劫,不勞而獲。往年南關人少,駐紮的兵丁不多,官員們本身就怕死,隻要沒出大事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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