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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頁(第1頁)

晉重華道:“你年紀小,修習得太多難免内息有所雜亂,到天九荒後,我替你引靈渡氣。”

引陽上君這人雖位列東荒之尊,卻到底是出身蓬萊,将蓬萊護短的脾性繼承了個十成十。若非同門和舊交,還真不愛管閑事。

阮重笙從師父嘴裡也了解了一些,頓時眉開眼笑,“好師兄,那我先謝過了。”

他一身所學甚多,靈脈難免有所損傷,年少時不懂事,後來慢慢的也隻能這樣努力均衡,若有晉重華幫着疏通,興許他那沒有痛覺的毛病都能治上一治。

第31章風雅(3)

練練劍,畫畫符,兩天時間過得很快。

看着掩在層瓦飛檐後的烈陽,阮重笙掐指一算,算了個時辰,打聲招呼就出了門。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繞岸垂柳絲絲纏綿,如一團淡淡綠霧萦繞于碧水之上,随風撩起圈圈漣漪,散向遠處,歸于平靜。

遠遠望去,石橋底下,已經有兩位佳人等候。

吳千秋仍舊裹了一身暗紅裙,隻是背上沒再扛着那把大刀,不至于教人以為她是來“倒拔垂楊柳”的,稍挽了個發髻,插着幾隻對簪,笑起來還挺溫柔。

她旁邊的厲重月卻不知道什麼叫矜持,跳起來沖他招手,見阮重笙不慌不忙的步伐,提着裙擺就跑過來挽住他手臂,笑道:“三師兄三師兄,我們來好久了。”

阮重笙倒也不煩這個小姑娘,任她拉了幾步,方才溫聲道:“别鬧了,走吧。”

沒有大刀“稚”在身的吳千秋在路上還真如個出來湊熱鬧的大家閨秀一般,加上一個秀麗的厲重月在側,一路惹好些公子哥多看了幾眼,也有想上來搭話的,可看見阮重笙那張臉,怎麼都退卻了。

吳千秋:“他們認得你?”

阮重笙樂道:“那當然,畢竟金陵城就這麼大,不認識我的還真不多。”

畢竟阮少俠名聲在外,吃喝嫖賭無一不為,除卻幾個外來的混混流氓,纨绔子弟裡可真沒幾個不認識這個人的。

何況那日酒樓門口替厲重月出頭後,他這張臉肯定又有更多人認得了。

厲重月注意到了,忍不住道:“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惡霸?”

阮重笙被這種說法給噎住了,心裡嘀咕:看來那天後這丫頭惡補了不少東西啊。厲重月還挺高興地繼續道:“時天府裡也是,他們見到我就躲。二哥還說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吳千秋撩開碎發,微笑:“他們提起我,也愛說個‘力拔山兮氣蓋世’。”

順帶一提,寶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帶柄共長六尺九寸,實打實的厚背帶環大刀,往個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畫下來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當初背着吳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厲重月小聲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斷千鈞石的勇績我們都還記得呢……”

阮重笙沒忍住笑出聲。

兩個姑娘家不依,最後阮重笙領着人去買了幾盞花燈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頭賣的鍍銀小簪,厲重月表現得十分歡喜,立時戴在了頭上。奈何那簪子過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羅裙略有不搭,阮重笙随手又尋了根紫色的遞過去,順便又出了回血。

厲重月抱着簪子,一臉警惕,“說給我的就是給我了,這隻也是我的。”

阮重笙哭笑不得,主動接過兩位姑娘懷裡的東西,就一人留個花燈在手上,其餘全給了阮重笙。

厲重月兩手空空,選個鯉魚燈在手裡戳弄,又去瞧吳千秋手裡的蓮花燈,眉開眼笑:“三哥真好”

阮重笙默默道:“誰讓你們是姑娘家。”因為自家姑姑,阮重笙展現風度可謂是輕車熟路。

錦衣公子打馬過,留幾縷香塵,一點驚鴻;羅裙姑娘結伴低眉淺笑,輕羅小扇遮住笑靥如花,絮絮叨叨着哪家俊俏兒郎;還有鄰家孩童人群中驚跑,穿過青石闆橋,拂過柳樹彎梢。

車如流水馬如龍,花月正春風。

阮重笙生長在金陵一方天地,這繁華熱景早了然于心,閉上眼睛都能說出哪條街賣哪些東西,哪邊市集點心最好吃,哪處老闆最愛坑他鄉客,但每年都依舊樂此不疲。

看看身側兩個眼睛明亮的姑娘家,望着夜幕中火樹銀花小聲驚呼,推攘指看,阮重笙低頭笑了笑。

年年歲歲皆不同。

從前一個人看了八年熱鬧,後來有了師父姑姑,然後有賀搖花,又冒出個昙花一現聞人歌,還有那溫柔鄉裡各位姐姐嬉鬧,今時是兩位佳人在側,實在各有滋味,自然皆有不同。

轉角時,阮重笙竟不經意瞧見了一個人。

聞人歌,或者說,天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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