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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第2頁)

他學着沈俊彬的說話語氣,刻意拖長了“我這樣的”幾個字。

這話不是盛骁吹,很久之前他就知道他注定是不會是隻柔弱的小雞。他從小就比别人長得高,胳膊腿兒修長,長輩見了他沒有一個不歡喜的。

剛進大學校門那陣兒,他也曾有過一絲懷疑,他時常深沉地思考人生,疑心自己以後有可能會成為一個“文人”——拿本本記錄儀器數據,用蘸水的鋼筆在燈下寫字,每天伏案進行精确設計,鄭重地在安全生産薄上簽名。

隻不過後來野雞大學亮出真正的實力,狠狠打了他這個想法的臉,讓他知道:哦,不會的,他沒什麼好寫的,現在給他個本兒他也不知道哪個空該填什麼。

于是在大學三年多的時間裡,他和同學打球、踢球,鞏固了他青春期茁壯成長的成果。

沈俊彬不見外地上手捏了捏盛骁的肩膀和上臂,仿佛庫房驗收貴重的耗材一樣,仔細極了。

檢驗完畢,他說了一句:“真好。”

察覺到身邊人說話的聲音朝向自己,盛骁睜開眼偏過頭。

沈俊彬的眼睛内雙,眼皮很薄,微醺中輕輕眯着。如此近看,有一種男人鮮少流露的溫柔傾瀉而出。

與盛骁四目相對,他的眼睫像蝴蝶翅膀,微微顫抖。

沈俊彬的手搭在盛骁肩上始終沒有拿開,對視片刻,他笑了一下,說:“外國人呢,就是‘塊兒’大。真要說長得怎麼樣,我覺得沒你好看。”

後來的很多年,很多個不眠的深夜裡,盛骁都會不由自主回想起2012年那個初夏的夜晚。他總結了一下,對于他的失足,百翔的企業文化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因為他每天進出都能看見那幾條标語:禮貌地注視,提前預知客人潛在需求并給予滿足。

由此可以推知,交替閃爍的樓體燈光映照下,沈俊彬看了他多久,他也回視了多久,沈俊彬在想什麼,他也想到并且做了。

其次,首都的城市風氣也應該為此負責。

如果都像思想保守得過分的曆城一樣,街頭巷尾随處可見“文明勸導員”,是不可能任由兩個男人在當街的長椅上接吻的。

再者,當年北京的地價還是不夠高。

否則快捷酒店怎麼能就開在馬路邊呢?

第6章

那一年,盛骁二十三歲。

在所有男人的幻想中,有着沒有科學依據卻無比堅定的信念:我是最硬的。

别說給牆打洞了,就算是鑿井穿山打石油也不在話下。

當盛骁倒吸着涼氣徹底清醒過來時,他已經知道躺在自己身下的不是一個女人,他要深入交流的也不是他該進的地方。現實無情地告訴他,他硬起來并不能怼穿牆,他連人都怼不進去。

不止是阻力太大導緻前路渺茫,沈俊彬咬緊牙關卻仍止不住的壓抑痛呼也讓他于心不忍。

男人不是下半身的動物,至少盛骁不是,他的下半身是聰明又感性的。它會辨别場合以及捕捉對方的心思,知道什麼時候該挺身而出,什麼時候該安分守己。

沈俊彬明明疼得身體不住顫抖,卻沒開口喊停,也沒有讓盛骁滾下去,隻是兀自将臉别到一旁的枕頭裡,偶爾實在無法忍受了,才發出一絲痛苦的呻丨吟。

和方才享受口舌之歡時沉溺的神情天壤之别,他甚至不願意露出臉讓盛骁看到自己眉頭緊鎖。

盛骁想息“事”甯人了。

可沈俊彬的手又在他身上貪婪地撫摸。

皮膚的觸碰毫無阻滞地傳達着人與人之間心底的情意,盛骁覺得沈俊彬似乎正在他身上索取什麼東西。

不會是山盟海誓吧。

那麼可能是止疼的良藥。

他放棄進攻,把人從枕頭裡刨出來,身體相貼吻了上去,暫時平息了那人胸膛的顫抖。

“還做嗎?”盛骁問。

沈俊彬雙手勾住他的脖子,眼裡清晰地寫着不舍放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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