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城,他二人去的地方,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而這小鎮地理位置特殊,正處于晚國和楚國交界之間的一小塊地方上。據楚珩所說,這塊小地方土地貧瘠,曾經是大批難民避所之處,是實實在在的一座小破城,破到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想要收納它。直到有一天,那小城突然來了一個神秘的人,無償的幫助那裡的難民種田鋤地,花了好幾年時間把這塊沒人要的地方生生帶富了起來。
說白了,就是貧民擺脫貧窮奔向了小康。可傳說歸傳說,即便這小塊地再發光發亮,依舊沒有大國看它一眼,而且它長年安分的很,如果沒人刻意提起的話,幾乎沒有誰會注意到它。
所以沈知非還是很佩服楚珩的。她在王府養傷的時間,他居然能查到這麼多消息,連這個地方都能給它搜羅出來。
此一行,除了她和楚珩,同行的隻有三時和寅卯。畢竟地方小,他們也不能整一隊人馬浩浩蕩蕩的過去,太過引人注目。馬不停蹄行了些時辰,大約快到所謂的富城後,他二人便下了馬車,佯作行商路過此地,因為天黑想要找個落腳點。
其實一開始在造假身份混進城的那會,楚珩是很提議沈知非女裝成他夫人,與他做一對夫妻,四處遊玩的時候恰好走到那處,便停下來歇腳休息幾日。
這個邏輯其實并沒有什麼問題。
但沈知非覺得,如果她這會兒穿女裝出現在王府隐衛面前,十個裡面有十個會認為她有這個癖好。别的不說,光是她每每從楚珩的屋子裡出來、或者說楚珩從她的屋子裡出來,但凡碰見一人,對方都是一臉不可言說的表情。
如果他倆注意回避一下還好。可關鍵是,兩人間沒有一個在意的。畢竟是在自己府上,要是在自己的地盤都不能造次,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跟偷情似的……雖然那樣也有點刺激,但讓楚珩忍着?
不可能。
楚珩也不會讓沈知非委屈。
不過他們也沒有表現的太過分而已。
雖說扮成商人和家仆也不錯,楚珩卻有些可惜的意味。他不是沒見過沈知非女裝的樣子,隻是那時候認定她是男人,況她那時又未着粉黛,他見的為數不多的兩次還都是大晚上,烏漆麻黑的也看不清楚。
關于楚珩的這些想法,沈知非一概不知。她穿男裝習慣了,也覺得自在,女裝好看是好看,可行動起來着實不方便。衣服而已,真穿一輩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早些年在楚城四處野的時候,沈知非見過的形形色色的人多了去了,模仿起來都能得其精髓,裝楚珩的仆人還真挺像那麼回事。
兩人入城的時候已是傍晚,為了不顯眼刻意,特地一前一後逛了幾圈街道,然後和平常外來人的做法一樣,尋了家客棧解決吃住。
自然,這客棧也不是随随便便找一家就住下的,來前楚珩便做好了準備,沈知非也道酒樓飯館裡小道消息最多,指不定能碰上一兩桌愛說話的客人或者易探口風的小二。
幸運的是,伺候他們這一桌的小二哥,正好就長着一張八卦的臉。
雖說這富城是小地方,但因為長期和外界不接觸,所以自然而然的有些排斥外來人,這幹瘦的小二哥一看這桌上的二人着裝和樣貌生的很,上茶水的時候還問了一句:“二位客官看着不像本地人啊,富城可是個小地方,您二位來這兒是遊玩呢還是探親啊?”
菜館子裡跑堂的就是熱腸子愛說話,用不着自己先搭話,沈知非先給楚珩倒了杯茶,然後擡頭看着小二哥樂呵道:“小哥眼挺毒啊?我二位的确不是富城人,就是要去談生意,路過此地進來歇歇腳。呐,小弟身邊的這位就是我家公子,年紀輕輕繼承了家業……你别說,還挺巧,也是開客棧的!我家公子啊看您這客棧生意不錯,座無虛席,就想進來瞧一瞧,沒準能學到點什麼呢!”
“嗨!這能有什麼好學的!”
小二哥細細看了眼二人打扮,見沈知非說話不像是在騙人,稍許放松了些警惕,聽她誇客棧生意好還有些驕傲,立刻介紹道:“您二位外面來的所以不知道,咱家客棧啊,那飯菜可是想當的好,在富城可都是數一數二的呢!要不信,您二位點幾道店裡的招牌菜,絕對讓您吃了一次想第二次!”
“有這麼好?”沈知非附和着笑了幾聲,轉頭請示楚珩:“公子,要不我們點幾個?”
說實話,她還真被這小二哥念叨餓了。
楚珩回看她一眼,然後看向小二點頭道:“聽小二哥一言,不吃實在可惜,那就麻煩上貴店前五的招牌菜。”
沈知非在他身邊聽的眼神一亮,不忘對着小二擺手道:“再上兩壺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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