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已經死了呀。”男人說,接着又自我否定,“不……不是,她沒死,她還在,說不定這會兒就在旁邊看着我們,我知道她不會放過我的,她回來了,她真的回來了,一直在跟着我,不論我怎麼做,她都不會原諒我了。”
“她會的。”無顔安慰他,“其實鬼魂并不可怕。通常人在臨死之前最後的意識,就是鬼魂的意識。許多人死得很突然,死的時候意識非常強烈,死後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仍然把自己當作一個普通人那樣重新回來。所以要想讓鬼魂離去,除非幫助他們解開死前的心願,讓他們的意念得到安慰,而後安息……你想想看,她死之前,最強烈的願望是什麼?”
“是同我結婚。”男人哭出來,“她一直要我帶她回鄉下登記結婚,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我沒有想到,她真的會去死……”
“那麼,給她一個婚禮。”
“什麼?”
“冥婚。你明白嗎?”無顔耐心地解釋,“把你和她的生辰八字寫在一張紙上,像活人結婚那樣舉行一場婚禮,然後把紙燒掉,這樣,她就可以瞑目了,不會再來找你了。”
“真的?”
“我向你保證。”無顔說,接着又叮囑一句,“别忘了買玫瑰花。”
她那麼年輕,年輕得本不足以令人相信她會有關于死亡與靈魂的經驗,但是她的态度是這樣真誠嚴肅,又不由得人不相信她。不僅是那男人,就連自始至終一言不發的令正,都有點兒肅然起敬。
他們走開的時候,令正的手裡已經多了一束盛開的玫瑰花,是剛才向路邊賣花女孩子買來的。
“有心不算遲。”令正笑,“你别生我氣,要被提醒了才知道買花。”
無顔将花束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嗅一下,原來這就是玫瑰,她聞過它的香味,卻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模樣,真的很美。“我曾經被玫瑰刺傷過。”她輕輕地說,“我一直想,這樣尖銳的一種花,卻有那麼多人喜歡,它一定很美,美得讓人甯可被刺傷都要擁有它。它是什麼樣子的呢?現在,我終于知道了。”
他們來到外灘,像任何一對情侶那樣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徜徉在綠蔭路上。令正問無顔:“為什麼你好像對靈魂學特别精通似的?我和你做了那麼多年同學,從來不知道你喜歡研究這些。”
“不是我,是我外公比較精通罷了。”無顔随口推托。
令正倒也不再起疑,釋然地說:“我聽瑞秋說過,鐘教授學識淵博,尤其精通周易。”隔了一會兒,他又問:“你說那男人會忘記那個為他卧軌的女孩子嗎?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人去死,到底是愛對方太深,還是愛自己太少?”
一個人,為了愛另一個人而死,究竟是愛對方太深,還是愛自己太少?無顔一愣,十分自愧。如果生命可以重來,她仍然願意遇到令正、愛上令正,但是,她決不會再撞向那輛車。輕生,是她上輩子做過的最愚蠢的事。如果有一天,令正知道此刻陪在自己身邊的這個明眸皓齒的少女其實隻是一具紅粉骷髅,他會怎麼想?
無顔隻有顧左右而言他,談起剛看完的電影來:“傑克和羅絲隻認識了三天就死了,可是羅絲會一輩子記着他,仿佛永遠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傑克即便是死了,他的生命也不能說是短暫;而羅絲的生命雖然在延續,其實早已心如枯槁,在傑克沉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最輝煌的階段就過完了,後來的日子都隻是虛度,失去真正的意義。”
令正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無非還是那句‘生命的質量不能以時間長短來界定’,但是人們在山盟海誓時,總是會許下一生一世的諾言,明知做不到,也還是要想、要說、要期望,比如海枯石爛,比如地老天荒,你能說這樣的理想不美好嗎?你能說這樣的誓言是自欺欺人嗎?”他牽起無顔的手,真誠地說:“但是我們不說那樣肉麻的話,我的野心沒有那麼大,并不期待地老天荒,我隻要能和你在一起走過今生今世——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足夠了。”
“你還真不貪心呢。”無顔輕笑,可是她的心裡在刺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也是她的理想,她的願望,她的美夢與期待呀。可是,她隻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或者更短。
他們在星巴克喝咖啡,在哈根達斯吃冰淇淋,在許留山品嘗招牌芒果神冰,不放過任何一種享受。前生二十五年,她幾乎隻喝咖啡不喝水;今世二十五天,她希望可以嘗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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