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來氣的也不是别人傳閑言碎語,而是氣自己居然不知道别人為什麼穿閑言碎語,如今弄清楚了,趙彩鳳的氣也消了一半了,隻開口道:“那我告訴你,這栅欄是你說要拆的,你可知道這是要擔名聲的,我橫豎守了望門寡,指不定這輩子都嫁不出去了,你可不一樣,你要是靠上了舉人,隻怕城裡的姑娘還排隊等着呢,到時候你再想把這牆架起來,隻怕就晚了。”
趙彩鳳本來就沒打算在這個時代嫁人生子,所以擔什麼名聲對于她來說沒什麼關系,沒準還能幫她自己避一避爛桃花,所以這件事對她來說當真是無所謂的緊。可是宋明軒就不一樣了,他死了個青梅竹馬,又招惹了一個寡婦,以後要是考上了舉人想找一門好親事,這些可都是黑曆史啊!他要真是個有腦子的,也應該知道沾上趙彩鳳是多麼的不應該了。
宋明軒聽趙彩鳳說完,心裡頭憋着的那股氣忽然就松散了下來,他一開始瞧見趙彩鳳信誓旦旦的過來興師問罪的樣子,還以為她是不願意呢!可方才她這一席話,分明說的不是不願意,而是怕自己給吃了暗虧。這樣一想,像趙彩鳳這樣肯為自己思量的人,這世上除了自己的親人,還能有誰呢?
宋明軒忽然就覺得一陣感動,隻哽咽了嗓子道:“你也太把我宋明軒看扁了,我這輩子也就隻拆過着一道牆而已,如今我孑然一身,自然不能向你許諾什麼,今日我便當着我姐姐的面向你立個誓,我宋明軒中舉之日,便是娶你之時,若是有違此誓,便如此筆!”宋明軒說着,伸手拿起書桌上那一支用開叉的毛筆,雙手一折,斷成了兩節了。
第21章
宋明軒一時激動把自己的毛筆都給折了,趙彩鳳非常了解做這件事情需要多大的勇氣,尤其是對于一個靠筆杆子吃飯的讀書人來說。
趙彩鳳當法醫的時候,誰要是碰她的工作包她也是要跟人拼命的,每一個人對于自己的職業工具,總有一些特别的情愫。就比如做壽司的人特别看重自己切三文魚的刀,而書法家特别珍重自己的聯系書法的筆。況且……宋明軒這支毛筆,似乎是趙彩鳳穿越過來到現在為止,她看見宋明軒用過的唯一一支筆。
宋家大姑奶奶一看宋明軒這架勢,隻嗔怪道:“你好端端的,把筆折了做什麼?這不吉利!”
宋明軒卻沒有理會她,隻還隔窗看着趙彩鳳,一雙眼中含着幾分倔強,一字一句道:“趙家妹子如今該明白我的心意了吧!”
趙彩鳳還當真被宋明軒這一番舉動給震驚了不少,也着實佩服他折筆的勇氣,隻是趙彩鳳當真沒有想過要在這裡和任何人有上牽挂,她也受不住這種男權社會裡面,女人做低服小的派頭。不過見宋明軒這麼堅持,又有宋大姑奶奶看着,要是事情鬧大了也不好,雖然如今看似自己吃了一個暗虧,但是好歹宋明軒也可以當一個擋箭牌,來擋一擋像孫水牛這樣的爛桃花,似乎還有些作用。
趙彩鳳想了想,歎了一口氣道:“行了,我不愛你這樣子,發誓就發誓,還折什麼筆,你家是有多少筆?夠你折的?你折的時候不覺顯,這會兒也該心疼了吧?我瞧着你這筆頭都開花了也舍不得扔,想必你也是沒筆了,如今折了可更好了,直接用樹枝吧!”
宋明軒本就是一個耿直的男子,又帶着幾分認命的情義,對趙彩鳳雖說不是真的動心頗深,卻也早已放在了心上,如今見她盡挑一些玩笑話數落自己,更覺得有幾分羞澀,倒似打情罵俏一般,于是便矮下了聲音道:“家裡還有筆,隻是舍不得用,想等着下場子的時候再用新筆,也好有個好兆頭。”
趙彩鳳在現代的時候是學霸,雖然因為工作原因一直單身,但是她骨子裡其實很欣賞那些學識淵博卻又不失風度的人。宋明軒雖然還沒到那個境地,但是他那少年老成的模樣,總讓趙彩鳳覺得有些忍俊不禁。一方面覺得他隻是一個孩子,可另一方他的行為舉止卻沒有半點孩子的模樣,這讓趙彩鳳覺得相當矛盾,也不知道古代的人是怎麼長的。
見兩人之間劍拔弩張的氣氛松散了下來,宋家大少奶奶也松了一口氣,便笑着對宋明軒道:“我這出來也半日了,就先回去了,一會兒你跟娘說一聲,就說我來過了。”
宋明軒原本已經在房裡送過一回大姑奶奶了,這會子她又說起了,便索性從房裡出來,又送了一回。趙彩鳳這時候也不好意思杵着不動,兩人便鬼使神差一樣,把宋家大姑奶奶一起送到了門口,宋大姑奶奶回頭道:“你們都回去吧,二狗快看書去吧。”
趙彩鳳聽見宋家大姑奶奶又叫起了二狗,忍不住就要笑出來,她實在無法忍受宋明軒這樣一個看似文質彬彬的讀書人被人叫做二狗。可宋明軒卻一點兒也沒有動怒的意思,臉上帶着淡淡的笑意,伸手摸了摸大外甥的腦袋,目送他們離去。
直到宋家大姑奶奶走遠了,宋明軒這才回過頭,笑着道:“宋大哥,你是怎麼做到的呢?”
“什麼?”宋明軒有些不解問道。
“你都這麼大了,他們一個個還二狗二狗的叫你,多别扭?”趙彩鳳最不理解的就是這一點了,宋明軒這麼大了,好歹有一些自己的脾氣呢,到底是怎麼容忍别人喊他這樣一個名字的。
宋明軒這時候倒是淡然的很,隻開口道:“我小時候身子不好,郎中說未必能養大了,所以阿婆就給我取了這個名字,說是好養活,說來也奇怪,自從我叫了宋二狗,身子果真比以前結實多了,所以大家夥都這麼叫我,我也習慣了。”
趙彩鳳微微皺眉,要習慣這樣一個名字,其實也不簡單呢。隻聽宋明軒繼續道:“我大了之後,也覺得這名字不好聽,原本想讓他們都改了的,可後來進了私塾,念了書之後,又通達了起來,其實不過就是一個名字而已,長輩所賜,無非就是為了我長命百歲,是對我的一番愛護,我卻隻因覺得它難聽,便忤逆長輩的一番好意,便是我的不孝了。”
趙彩鳳聽完宋明軒這一段話,也覺得有些不置可否,不過就是一個難聽的名字而已,也讓他講出這樣一番大道理來,還當真是個讀書人。
宋明軒回到自己的房裡,在書桌前坐下,一手拿起書本,一手拿起折斷了的半隻筆,開始念起書來。趙彩鳳忽然覺得他這種認真念書的樣子,其實也挺動人的,便伸手将他桌上半截斷了的筆管取了出來。幸好這筆管子長,剩下的半截磨平了,還可以再做一支新筆的。
趙彩鳳被自己這突如其來的想法給吓了一跳,自己明明是來興師問罪的,怎麼一番糾纏下來,火氣沒了,還想着給他做起毛筆來了,莫不是自己瘋了不成?
可此時的宋明軒卻已經開始用功起來了,他并沒有擡頭看趙彩鳳,沉醉在自己的學習中,趙彩鳳想了想,忽然就有些賭氣了,心裡便起了這個念想:叫你說大話,說什麼考中了舉人就來娶我,那我倒是要仔細看看,你當真是不是說話算數?你若敢娶,我便敢嫁!
趙彩鳳存了這個心裡,便也不糾結為什麼想要為宋明軒做毛筆的事情了。這村子裡山羊不多,想取些羊毫來做毛筆,還要跑上兩裡路,到村外的山上去找山羊,趙彩鳳剛剛才出門遇見鬼,這會兒正不想出門,所以在家裡先把那筆管子給磨好了。正這個時候,趙武抱着趙彩蝶從房裡出來,高高興興道:“姐,你看我給小四紮的鬏兒,多好看呀!”趙彩鳳眉眼一亮,有了!
雖然古時候有百日剃胎毛的習俗,但是趙家這樣的人家,窮都窮死了,哪裡會在意這些習俗,所以趙彩蝶頭上的頭發還是原封的胎發。
以前就聽說用胎發做毛筆最柔軟細滑,寫出來的字也流暢秀麗,趙彩鳳想到這裡,邊笑眯眯的抱着趙彩蝶在膝蓋上坐下來,伸手撫摸着趙彩蝶柔軟細密的胎毛,小聲道:“乖小蝶,姐姐借你一簇頭發用用如何?反正你這頭發過不了多久也要剪的,就讓姐姐剪一小撮下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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