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嫁給他,是因為曲紅梅剛下鄉的時候處于十年大動亂,她的父母被批成了壞份子,關進牛棚去了。
她的成分也一下被貶低,挂上了資本家壞份子的名頭。雖然沒有下牛棚,但每日都得做大量的農活兒,才能換得稀薄的一碗稀粥吃。
大隊每次開會的時候,她還得挂上羞辱牌子,接受社員們的各種議論眼光。
她平時走在村道上,那些手腳不淨的光棍兒男人們老對她動手動腳。那些愛挑事兒的長舌婦看見,時常四處傳她閑話,說她和某個男人睡在一起換糧食等等。甚至隊上的小孩兒看見她,不是吐她口水,就是各種難聽的話她。
這種情況下,曲紅梅嫁給肖承國,絕對是逃避勞動,以及利用肖家的貧農成分,來洗脫自己的壞份子帽子。
有人就勸肖承國,說你别途人好看就娶回家,看她那個樣子就不是個安分過日子的主兒,以後會鬧騰的家宅不安。
肖承國卻說,看人不能看表面,不管她為人如何,他對她好就夠了,其餘的都不重要。
結果倆人結了婚,兩口子看着倒沒什麼問題,但大家夥兒總覺得曲紅梅跟他過日子過得心不在蔫,很多時候不搭理他和孩子。
大家各種猜測,一直都憋着沒說,後來聽王金鳳、馬豔蘭四處嚷嚷,說她以前在城裡有個對象兒,她都結婚了還給她寫信,内容寫的太肉麻,要不是王金鳳那天去她屋裡翻東西,肖承國還蒙在鼓裡呢。
這事兒發生沒多久,上頭就發了文書下來,說知青可以回鄉了,不過一個大隊隻有兩個名額。
于是曲紅梅死活鬧着要跟肖承國離婚回城去,把肖承國給氣走了,再然後就是王金鳳、馬豔蘭兩婆媳打人的事情......
原本他們以為,肖承國和她怕是黃了,沒想到她突然轉了性子,真是奇怪的緊。
聽她的意思,她原本是沒打算離婚的,隻是想回到父母的身邊,這才鬧離婚。
想想也是,她18歲下的鄉,都十多年沒回去看過父母,能不想家嗎?一時鬧騰着要離婚回家,也是情有可原。
既然不離婚了,還打算好好的過日子,大家夥也替肖承國高興,做起活兒也就越發有幹勁兒。
看完新房子,估摸着下午就能完工,曲紅梅和李霞回到四房的屋子裡,一邊燒火做玉米馍馍,一邊問李霞:“四弟妹,你想回城嗎?”
李霞父母雙亡,兄弟姐妹卻還在,如果她想回城,其實也可以上下活動一下,說不定能回到南京。
李霞幫着她洗着紅薯說:“我的兄弟姐妹都已經各自成家,我回去都沒地方落腳,回去幹什麼?成軍對我掏心掏肺的好,我總不能負了他,跟他離婚回城去吧。軍婚女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我就算想回去,成軍不答應,我也回不去啊。再者以我現在很難懷孩子的狀态,離了婚誰要我!我現在的日子就很好,有丈夫疼,有錢花,還沒其他女人伺候一家子的糟心事兒,我很滿足。這樣就很好,我不回去。”
曲紅梅見她似乎沒有勉強之意,笑道:“那挺好的,以後咱們就是鄰居,我有事兒找你幫忙,你可不許關門啊!”
李霞哈哈大笑:“這話兒該我說才是,我家裡就我一個人兒,我要是遇上什麼事兒,你可不許跑!”
隔壁傳來的說話笑聲,以及噴香的飯菜香,聽得王金鳳胸口像壓了一塊大石兒,感覺光聽那兩人兒的聲音,都能氣個半死。
眼瞅着老二叼根雜草,吊兒郎當的走進院子裡,王金鳳立馬脫掉自己穿在腳上的厚布鞋,狠狠的朝老二的身上丢去,大罵:“你個糟心的混蛋玩意兒!讓你打聽你三弟在哪兒的消息,你幹啥去了!我打不死你個兔崽子!”
鞋子正中肖承安面門,許久未洗的鞋子,散發出濃郁的汗腳臭味兒,聞得肖承安都快吐。
趕緊把鞋子丢在一邊,呸呸了兩聲說:“娘,好好的說話不行嗎?動啥手,孩子們都看着呢,影響多不好。”
院子裡,狗蛋臭蛋正玩陀螺玩的歡,壓根不看他們一眼。
倒是老大家的兩個女兒,14歲的小燕、8歲的小花,正停下洗衣服,睜着眼睛在他們身上來回看。
自從小英跟着曲紅梅走後,家裡的家務活兒就都落在了小燕、小花兩個人的身上。
不過曾秀芹是個心疼女兒的人,也不是個好欺負的人,家裡的家務活兒必須輪流幹,誰要想讓她的女兒包圓家務活兒,見鬼去吧!
今天是輪到他們大房做家務活兒,這會兒曾秀芹在竈房裡做飯,兩個女兒就在院子裡洗衣服。
她們16歲的哥哥大壯已經是個半大小夥兒,讀完小學沒考上初中,從15歲起就跟着大人們下地幹活掙工分。不過記得是半工分,等他到了18歲,就記得是全工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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