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後,琳像沒事發生過一樣,兩天後她答應了那門親事,我以為她想通了,隻是我錯了!她大婚那天,我依約來到她房間對面的屋檐上,我遠遠地望着她,她一身的紅裝,很美,隻是雪白的臉上似乎有點蒼白,臉上也沒有任何笑容。畫完妝後,她将所有的人都支了出去,走到窗邊來,對着我揚起一個奇怪的笑容,我看着她,她看着我,然後她慢慢地倒下了,血從她的胸口大量地流出來,止也止不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咆哮着。“既然生不能成為你的人,那麼我就要你永遠都記得我……”她笑了,凄美而動人,血還在流着,和她身上的大紅衣服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我抱起她,不顧衆人的阻攔,将她抱回了香山,她說過,那是她過得最開心的地方,她說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她要葬在那裡,葬在滿樹的梨花下,化作一縷香魂。我滿足了她的願望。“我就要你永遠都記得我”,她赢了,我的确無法忘記那一地的紅。成泥做土香如故,卻為誰?零落成泥碾作塵,隻有香如故。作者有話要說:此文是“古代四大美男”系列之一,系列之二已經想出來了,下一篇文的女主會跟兩個曆史美男糾纏不清,哎,我嫉妒她們~~~哎,霸王越來越多了~~~還是那一句,祝大家看文愉快,一切順利……[已購買]54章前章回顧:案子破了,真相殘酷得讓人不想直視,我因為破了案而升官加爵,晉惠帝令我三日後到洛陽宮去面聖謝恩。話說我自從破了案後,人氣直升,無論走到哪裡都有人對我點頭打招呼,感動得我差點哭出來,要知道我已經招白眼好多年了,這一次總算是苦盡甘來了,所以說媳婦總會有熬成婆的那一天,可是其中酸楚隻有自己知道了,哎……三天後,我打好包袱,背起行囊,準備到洛陽宮取西經去也。臨走時,小林子硬是拉着我的行囊,要我答應回來時給他買點禮物,最好是洛陽的杜康酒、唐三彩等特産,我呦不過他,隻好答應。洛陽是我國“三大古都”之一,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曆史文化名城。洛陽因地處古洛水之陽而得名。以洛陽為中心的河洛地區是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中國古代伏羲、女娲、黃帝、唐堯、虞舜、夏禹等神話,多傳于此。在現代時,我曾經到洛陽遊玩過,但一直遺憾着無法領略到沒有受過破壞的洛陽自然風光,所以這次趁着公差的機會,我要好好玩個夠,當然我要李爾帆給我當導遊。我yy着兩個人一起遊山玩水的神仙伴侶生活,到時候我要穿個性感的肚兜,趁着這次機會,将生米煮成熟飯,嘻嘻,想到這我就忍不住笑出聲來。“又在一個人傻笑?”李爾帆的聲音從後面傳過來,我回身,一身淡藍色的衣衫,很好地襯托出他修長而身材,整個人益發英俊潇灑。“人家哪有。”我嘟嘴否認道,當隻有我們兩個人時,我特别喜歡對他撒嬌,喜歡他摸着我的頭,像哄孩子一樣哄着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被人捧在手裡的公主。“東西收拾好了嗎?”他走過來,輕輕地摸着我的頭,我習慣性地蹭着他手中的溫暖。“你看,收拾好了。”我晃晃手中的包袱,他接過去,和自己地放在一起,動作很自然。我露出兩個梨渦,踮起腳尖,往他的臉上親了一下,親完之後低下頭來裝作害羞樣,不過心裡卻爽到了極點,雖然我在他面前淑女印象沒剩幾分,可還是要偶爾扮扮淑女樣的。李爾帆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揚起一個甜蜜的笑容,空出一隻手來,将我抱個滿懷,吻了一下我的頭發。我側臉貼他心口上,吸着他特有的味道,突然覺得倘若能如此下去,就這樣地老,就這樣天荒,我想,我也願意。“我們走吧,要不然天黑前無法到達客棧。”他牽住我的手。“嗯。”十指相握,那一刻,我真的相信了,牽着你的手,即使落進茫茫人海中,我也不會丢失了你,因為你不會将我放開。天很快黑了下來,我們找了家客棧停了下來。李爾帆跳下馬,先不去拴馬,而是走到我面前來,牽着我的手,扶着我跳下來。可能天氣比較冷,生意很冷淡,小兒一看有人來,馬上将我們引進去,我選擇了一個角落處。“兩位客觀要些什麼?”“來幾樣比較熱的小菜吧。”“好咧。”小二拎着細嘴銅壺為我們斟了兩杯熱茶,随後很快就送上幾盤小菜。客棧裡人不多,隻有少數幾個人,在吃着東西聊天,我哈哈氣,趕忙喝一口茶暖暖身子。快入冬了,天氣越來越冷,我很受不了冷,天一冷我就想冬眠,可現在沒辦法,聖旨已經下來了,我不去,那就是抗旨,抗旨那可是得誅九族的事,我有十個腦袋也不敢這樣做。“凍着了吧。”李爾帆在我身邊坐下,拿下我手中的茶杯,用自己的手包住我的手,哈哈氣,幫我搓着。他的手很大,可能是有内力的關系,他的手總是很暖和,尤其在天冷的時候,我特别喜歡他握住我的手,往往這個時候,我就會在他的手心寫着字,讓他猜,隻是赢的人都是我,沒意思。“也不是很冷。”我旱鴨子嘴硬,打死不認。其實他一早就定好了馬車,說天氣冷了,風霜大,坐馬車會舒服得多,可我偏偏想要領略騎在馬上可以随意欣賞風景的快活,隻是快活沒有享受到,苦倒吃了不少,一路趕來,風塵仆仆,我的頭發在風中張牙舞爪,塵土鋪天蓋地而來,為我化上一層天然的灰粉。“既然這樣,那明天我們就繼續騎馬好了。”“不要不要,”聞言,李爾帆挑眉看我,我嘿嘿地傻笑兩聲,“馬車沒人坐,會很寂寞的,所以等一下我們就換為馬車吧。”有錢人就是有錢人,他雖然準備好了馬車,可我一說想騎馬,還是馬上為我找來了兩匹馬,而那馬車就空着在我們後面跟着,着實地腐敗。“傻妞。”李爾帆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将我亂七八糟的頭發捋順。“傻子。”我将手貼在他的胸口上,吸取着他的溫度,乖乖坐着享受着公主級的服務,還好客棧裡人很少,且都在各做各的事,沒人注意到我們稍微親密的行為。突然我的注意力被門口走進來的一個男子吸引住了。大紅色的衣衫,一米八的個兒,高挑而修長,腰上佩帶着把劍,我看了一下,是七星劍,劍長兩尺四寸有餘,劍身呈棱形,劍尖向上17厘米處,另有一字形劍尖橫貫于劍身之中,呈“十”字形。橫突之劍,一側略向下彎,另一側向下彎曲而略向外折出,橫劍有脊,兩邊鋒利,很引人注目。“小二,來壺好酒,”他走進來,揀了張無人的桌子坐定,“再上些填肚的東西。”“好咧。”小二馬上為他端來食物,後方轉去忙其他的。他似乎意識到我在看他,朝我看了一眼,揚起一個很灑脫的笑容,我注意到了,他的牙齒很好看,而他的一舉一動卻透着一股浪子的味道,用古代的話來講,就是劍客。他拿起杯子,朝我舉了舉,然後一舉喝下去。我愣了一下,沒先過他會對我舉杯,李爾帆也注意到了,“在看什麼,菜都涼了,還不快吃。”“哦,好。”我回過神來,我竟然當着他的面看着其他男人發呆!偷偷觀察了一下李爾帆的臉色,還好,沒有生氣的迹象,要是換作潘妖孽,恐怕早就一臉摔破醋壇子的模樣,活生生一個捉奸在床的帶綠帽丈夫,一定會給我冷臉看,還是三哥好,隻是我怎麼會想起潘妖孽那别扭的家夥呢,不想不想,好不容易擺脫他,再去想他,就天理不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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