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李澤庭就像一匹狼一頭虎一隻豹子,矯捷危險,卻對她展露出最柔軟的腹部,告訴她她可以随便傷害他可以随便欺負他,但他就要在這裡,無論如何都要在。她咬着牙才把目光移開,看着他襯衣的扣子,隻覺得大腦和上面的顔色一樣:“他……救過我。”她慢慢地開口。“當時他們四個人圍着我,他把我護在身後。”和吳鈞的生活一開始是比較平常的,吳鈞很好,各方面都好,但要說他們的婚姻生活就如何甜蜜美滿,其實,也不是。吳鈞是完全的直男,而她畢竟是搞文字的,兩個人也不是沒有代溝,而這種差異就在大象到來後被激發了。其實也是想過很多次離婚的,那時候還同劉靈讨論,女人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恩愛張雲清覺得自己的頭三十年,都活的有點半糊塗的狀态。基本上就是的大家都這樣,她也這樣,并不知道這樣的意義和作用。之所以還不是完全糊塗,就是雖然沒有想明白,卻一直在努力學習,也許到不了頭懸梁的地步,可也算是盡了當時她能盡的最大的努力了。也就是因此,才有了她後來帝都的貸款房,有了她後來還算從容的生活。當時她和吳鈞結婚,最大的一個原因是,這是一個很好的結婚對象,然後,他們都到了結婚的年紀。結婚的時候還不顯,不覺得婚姻生活有什麼問題,有了孩子之後就是天翻地覆,說什麼三年後孩子上了幼兒園就好了,那隻是一個比較級,比較的是你剛生孩子時的生活。想要再回到單身,那是絕不可能的,除非真狠得下心把孩子完全丢給老人。所以那個時候她非常羨慕劉靈的單身,深覺錢鐘書的那句話真是經典。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她的婚姻有新的認識呢?是她父親去世。她和她父親當時已經多年不見,她父親說話算數,自她大學畢業,就沒再出過一分錢,她結婚也隻是人到場,生孩時連到都沒到。她打電話過去,那邊也隻是哦了一聲,甚至連男女都沒有問。所以當她父親那邊的親戚給她打電話,告訴她她父親病危,她最大的感覺也隻是愕然。當然也請了假回去,不過當時隻是想着好歹是父女一場,不管他多麼缺席,總是一直給着她學費,這一點,就要感恩。買了東西帶了補品,伺候了吃喝拉撒。她父親是喉癌,最後已經說不出話,就是總以一種複雜的目光看着她。也許是後悔也許是感謝也許是愧疚也許還有痛恨?她不知道,隻是一天天機械的做着自己能做的。然後在那一天,當醫生宣布他死亡時,她突然無力的蹲到了那裡。痛苦。真的痛苦。這個人沒有參加過一次她的家長會,沒有檢查過一次她的作業,當别人說我爸爸怎麼怎麼樣的時候,她什麼都說不出。但是在那一刻,再沒有那麼清楚的認識到,這個人,是她的父親。不管怎麼樣,這是她的至親。她哭得不能自已,吳鈞大聲叫住她,讓她做接下來要做的事情——雖然和另外一個女人結婚多年,但從血脈上來說,她父親真正的孩子,隻有她一個。按照他們那裡的習俗,她需要磕頭、擡人、燒紙、摔盆……結果那個女人卻不願意。她父親這邊剛被宣布死亡,那邊那女人就對她破口大罵,說她不孝順說她不是個東西說她不念一點親情,不僅是她,她的孩子連帶着兒媳婦一起都沖了過來。她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吳鈞把她護在身後,一個人對着對方四個。後來才知道,那女人怕她争家産,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她是完全可以争一份的,而且他們小地方,很多事情并不完全按照法律辦事,那女人雖然早有準備,也怕他父親這邊的親戚逼她。她知道後隻覺得好笑,他父親留下的那些東西在那個小城市來看也許還值點錢,但全部加在一起,也不夠帝都一套房的。但是那時候她突然意識到了婚姻是什麼。她讓你失去自由,也給你保障;你們共同的孩子,也是你們最大的利益共同體。古人所謂恩愛,真不是一個詞,而是兩個詞。有恩,有愛;感恩,感愛。她在這件事上轉換了思想,不再去計較婚姻中的得失;吳鈞也在這件事上成長了,不再是一個男孩思維。他們的日子真的過在了一起。“如果不是他,我可能就被欺負了,所以,師兄……”張雲清此時當然沒辦法把什麼父親去世,繼母欺負她的故事說出來,但在她嘴裡,這也是一個當她迷茫危險的時候被吳鈞所救的故事。她說完,擡起頭,目光堅定,“我一直記得,也一直沒有辦法忘記。我知道他有女朋友,我也沒想過去打擾,我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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