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春天,隻有一日,皇城郊外的那片大地上都開滿了這種花。花香四溢,寬闊的大地上放眼過去,花開到了天邊,仿佛彩虹落到了地上。漣漪……那花的名字,誰都不知道,也許它就叫漣漪。不離嘗了一口甜羹的味道,甜淡适中,應該是小姐喜歡的口味。作者有話要說:今日全天都是課,昨日通宵倉惶趕出這一章。嫁人這種事情,也是迫于無奈,劇情就不透露了,之後細細說來。三日後金元寶帶着他家的小少爺離開鳳天城,走前還特地到鳳寶寶面前辭行。他帶來了一個小小的箱子,黑檀木質地,外頭用金箔珠蚌琉璃片鑲嵌出一幅蝶戀花的圖案。花是五色琉璃片做成,顔色鮮豔,而那隻蚌片做身的蝴蝶停在花上,栩栩如生。箱子捏在手裡沉甸甸的,打開小鎖,珠光迎面而來。裡頭是五顔六色的寶石珠子,每一棵都做得一模一樣,圓潤光滑。這些寶石珠子都打磨成小圓珠子,鳳寶寶伸手拿了一顆過來,在手心裡頭把玩着。鳳寶寶拿的那顆晶瑩剔透,是水晶質地,放在手心滾來滾去,一個光斑也跟着來回移動。金元寶見到鳳寶寶喜歡,才松了一口氣,不知覺的摸了一把臉,臉上都是汗水。金滿堂這幾日寄住在鳳家,卻總是纏着不離。走時候最舍不得的人就是不離和鳳府好吃的甜品。他被他的爹爹拉着手,困在身邊,一步都不得離開。“小姐喜歡就收下,我們那裡人喜歡拿這個當彈珠,就是在地上彈,一個擊打一個,啪的一聲散開來,非常好玩的。”金元寶兩手比劃着彈珠散開時候的樣子,表情誇張,把鳳寶寶逗的呵呵笑。“謝謝金叔叔。”鳳寶寶道謝。金元寶瞬間閃過拘謹神色,有那麼幾分不自在,抓着袖子,說:“小姐喜歡就好。”“我們也該回皇城,就不打擾小姐歇息了。”金元寶拉起金滿堂的手離開,金滿堂另外一隻手抱着一大堆鳳府特别準備的糕點,一手被他爹爹胖胖的手牽着,身體不由自主的往前帶。他的頭往後看,烏黑的眼珠子一直盯着不離不放。直到人消失不見,頭還是往後扭。鳳寶寶手裡頭拿了兩顆寶石珠子,一顆紅色一顆綠色,捏着相互撞擊。不離估算了一下,這一盒東西少說也值萬兩黃金,卻被金老爺說成是小孩把玩的彈珠。這種揮霍和奢侈,即使是在鳳家那麼多年,也從未見過。鳳之送金元寶到鳳府門口,高頭大馬鍍金馬車已經停在門口,金元寶先把金滿堂抱進車子裡。“這一箱東西怕是耗盡了你一半家産吧。”鳳之說,他望了一眼那金光閃閃的馬車,露出嫌惡的表情,這人的品味永遠是那麼低下。“值得的。”金元寶道,“犬子無能,即使日後掌權,也是個敗家子,守不住家産。”“如今,你們金家還能撐多久?”鳳之問。金家曾經是皇朝首富,獨掌鹽路,以官家買辦身份起家,而後涉及各行各業,如若金家倒了這個皇朝的經濟也算是倒了一半了。這座大山曆時數十年才堆起來,不可能在一夜之間都傾倒。金元寶以袖子抹汗,汗水濕透了布料,他彎下腰,面露慚愧之色:“怕是隻有兩三年了。”“昨兒你為何不說?”“着實是……我說不出口,你這個死娘娘腔還想我怎麼樣!男人好面子你懂不懂!”金元寶好脾氣也有惱怒時候,站起身指着鳳之的鼻尖怒罵。鳳之嘴角溢出冰冷的譏笑,清清淡淡的道:“金家不是想倒就能倒的。”“反正我都要死了,死後什麼事情都由你來負擔,我不管。”金元寶轉身,潇灑的把一切責任都抛給了鳳之,滾圓的身子在爬上馬車的時候耗了些力氣,由趕馬車的車夫幫忙扶上去,上了車又是一陣氣喘,汗流浃背,對站在門口的鳳之說道:“鳳之,如果你是個娘們我真想娶了你。”你……鳳之面露兇色,眼睛裡閃過幽光,而這時候趕馬車的車夫一甩辮子,啪的一聲,打在白馬身上,駿馬撒開蹄子,高聲嘶叫,快速跑開。鳳之目送馬車離去,袖子裡緊握的手慢慢放開,靠在身後,他溢出一聲歎息,說:“我還能等多久?”當年護送命定女子逃離皇城的那些人,有幾個活到了現在。那年,他們算盡了一切,卻忘記人也是會死的。從一顆微小的種子播下土地到抽枝長葉,開出花朵,再到枯萎,回歸泥土,來來回回一個春秋。春初種下的種子在夏末長的綠綠蔥蔥,到了夏末花開酴醾,秋末衰敗,落葉歸根,到了冬日,一場大雪紛紛揚揚落下,天地間一片雪白,黑色的種子被埋在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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