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洋的生意依舊冷清,晚上關了店門,他騎着摩托穿過巷弄,遠遠地望小閣樓,看見那處的燈熄了,又在狗吠聲中離開。他的摩托離得很遠,鄒延應當是聽不見聲音的。可是有時丁洋又覺得他聽見了,因為那盞燈總是在他來之後,準時熄滅。他們之間維系着若有似無的一點小暧昧,可是誰也沒有再找過對方。那兩天一夜的瘋狂,就像吐出的煙圈,如夢似幻,風一吹就散了。冬至那天,胡同裡傳出墜江消息。關于這件事,有很多說法。有人說,墜江的是個狐媚子,篡位不成,被原配推下江裡,活活淹死了。還有人說,這人沒死,被掉了魂的野男人救回去,金屋藏嬌了。關于那個狐媚子的描述也是衆說紛纭,有的說是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也有的說是出來賣的雞,還有人說狐媚子是隻公的。丁洋偶然聽到一種說法,具體的他記不清,隻是聽說那人穿着海棠花的旗袍,有一頭漂亮的長發。當時他心裡砰的一聲,好像被拽回夢魇裡,沉悶得喘不過氣。連着好幾夜他半途折返,沒敢去看那棟小閣樓,依賴着這種不确信小心地維持着心中暧昧的牽挂——小閣樓的窗子,清晰地照見了他的軟弱。終于在一個雨夜,他撐着傘走到了小閣樓底下,一仰頭,他看見樓上的燈光,心裡懸着的石頭才輕輕落了地。第二天晚上丁洋騎着摩托車過來,那扇窗戶依舊亮堂堂的,他留在原地等了一會兒,燈卻背棄了他們之間不謀而合的約定,一直也不肯熄。丁洋拄着拐下了車。他想找那個漂亮的啞巴要一聽可樂。木樓梯嘎吱嘎吱的聲音從記憶裡飄出,每一步都讓丁洋感到不踏實。站在門前,丁洋有些恍神,他看見門口放着一雙鞋——鄒延曾拿來給他修理,之後遲遲不來取的那雙。鞋子上已經落了灰,丁洋蹲下來,伸手擦拭它,這時鞋面上細小的梅花才露出來,開在他指尖下。鞋裡有一把鑰匙。丁洋摸到時目光輕輕一閃,他撫摸鑰匙的凹槽——每一個細微的轉折都經過他的打磨和切割,也被鄒延的目光溫柔地注視過。似乎是應了冥冥中的某種約定,他用這把自己配的鑰匙打開了面前的門。屋子裡的燈都亮着,一如第一回踏進這裡——丁洋走到冰箱前。他打開門,看見滿滿一櫃的啤酒和可樂。電扇晃晃悠悠地轉着,丁洋坐在木沙發上喝了一罐可樂。然後他走進從未涉足過的鄒延的卧房,看見他的衣櫃——清一色的旗袍,各種花紋和顔色,一水兒的蝴蝶盤扣。屋子裡飄浮着胭脂的香味,跟鄒延身上的如出一轍。疲憊沉沉地壓着他,丁洋把臉埋在枕頭上,不知餍足地嗅着這股味道,眯着眼睛哼起不成調的小曲。“傻小兒颠颠躺倒溫柔鄉,好個一晌亮湯湯黃粱夢,都成空,都成空……”恍惚間,他聽見木門吱呀一聲,高跟鞋踩着哒哒的步子,慢慢地近了、近了……他看見墨綠的旗袍,裙擺上的海棠花微微晃動。夜色湧起,燈紅酒綠開始狂歡,慶祝這一場迷途的美夢。——終——作者:玻璃渣寫到這裡就碎成粉末了。《浪犬》想要描述的大概是這樣一種情境:兩個孤獨又陰郁的人互相成為對方的慰藉,在晃蕩的小樓裡,瘋狂宣洩之後相擁而眠。對岸是光華絢爛的城市,而他們處在陳舊的胡同小巷裡,沒有出口。大約是一種壓抑的瘋狂。(好遺憾啊,廢柴鹹魚本人木有寫粗來qaq)前兩天讀到一句話,分享給各位:“我不是光,我隻是在自己的荊棘叢裡迷了路,我是死胡同。”|卡夫卡有緣再見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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