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這個确實要好一點兒。”李春紅擡頭看了一下,點了點頭,贊成蔣雪兒的說法了。說實在的,蔣雪兒眼光挺不錯的,她挑選的東西,貌似都比較先進,比較潮流的。她生在這小山村,從來沒有從這裡出去過,沒見過世面,還能如此潮流,實在讓人驚訝。先前她給她兒子選的衣服也是這樣,這會兒選的這個镯子,在這裡絕對都是非常靠前的。“那就這個吧。”聽蔣雪兒說镯子比較好,方林嬌就還真選了那個镯子。“這個二十八。”老闆是個三十多的女人,有點兒外地腔,應該是外地來的這裡做生意的。這個小鎮有三家外地過來做生意的,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從城裡跑到了這個小鎮窩着。“太貴了。”李春紅拿回來遞了回去。這個镯子是人造水晶,成本小的很,外面最多十塊,她進貨最多幾塊,要二十八簡直坑人,所以李春紅連講價都沒有,直接拒絕要了。“你要是真想買,可以少點兒。”老闆習慣的攔住李春紅他們,和他們讨價還價起來。李春紅說實在的不想買,因為她肯定陸詩穎看不中這個镯子,但方林嬌很想買。所以最後在一番讨價還價後,以十六塊錢拿了下來。老闆還算熱情,也就給方林嬌好好包裝了起來,還讓她好生拿着,别摔壞了。“好了,東西買好了,你趕緊回去你爸媽那裡,送給你的老師,我們要回家了。”李春紅看她的禮物也買好了,就也不打算多打擾,而且蔣雪兒的孩子我開始鬧了。“紅姐姐,我哥在那邊服裝店,你去幫我叫一下他,說爹和媽在等他吃飯。”方林嬌倒也沒有要她送,不過卻要她幫忙去叫方林南。“你哥那麼大一個人了,他應該會自己回來的。”李春紅有點兒煩這孩子了,這才街上碰到一下,怎麼什麼都要她幫忙呢?說選個禮物也就算了,可她哥還要她去幫忙叫就過分了,這麼大一個大男人的,還會丢了不成。“可好半天了,我哥還沒有出來,我怕他是選不好衣服,要不你幫忙去選一下吧,他說和你結婚穿的喲,你也應該不想太難看了,讓你在親人面前丢臉吧?”這小孩子超會抓人心的,還會用丢臉這個詞來套人。“行了,我去幫你叫好了。”李春紅雖然不樂意,但還是答應了。不是她怕他衣服不好看,丢臉什麼的,主要是不想和這孩子多糾結。其實婚事也就方林南和她爸媽說了一下,他們說是接了一下,其他鄰居什麼的也都随便請了一下。在李春紅猜測,估計不超過三桌客人,所以沒什麼丢臉不丢臉的,都是老熟人了,也都見過,打扮成天仙,還不是這個樣子。“林南哥……”在那家店門口,李春紅還真看到方林南在挑選衣服,不過他手裡一件也沒拿,就在裡面左右轉着,老闆貌似都有些不耐煩了。惡人多作妖“小紅,你怎麼來了?”看到是李春紅,方林南還挺驚訝的。“這是女裝店,你要買衣服應該去隔壁店的。”李春紅對他招了招手道。“誰說我要買衣服了,我是想看看女裝,可這衣服看着怪别扭的,我也不知道什麼樣子的你穿着合适呀。”方林南趕緊就走了過來,皺着眉道。“我?”李春紅看了一下那些衣服,确實挺土氣的,況且她也已經買了一件衣服了。“我剛才已經買了衣服,冬天差不多了,還是等過完年,開年後再買春季的衣服吧。”李春紅看了一下,也沒有說這裡的衣服不好,隻是婉轉說自己買了衣服。畢竟人家也是做生意,都很不容易了,說的太直接,太難聽,實在不是很好。“我要再買兩件衣服。”在李春紅和方林南說話時,突然有個熟悉的聲音傳了過來。“行,别說買兩件,你再買十件,我們都能陪你買。”跟着又一個更熟悉的聲音傳了過來。李春紅擡頭看過去,卻見到了王雙和周娟,還有一個男的。那男的她也再熟悉不過了,就是周娟那堂哥,這人現在是認不出她,但她卻對他熟悉的很。王雙怎麼會和他們在一起呢,難道是周娟算計她不成,就找到了王雙。“小紅?雪兒?”王雙也看到了李春紅,和蔣雪兒,同樣挺驚訝的。“你是方林南吧,就是常常幫着小紅出頭的那個男孩子,小紅叫你林南哥的那個人?”王雙和方林南不是特别熟,所以隻是猜測的問了他,以前小學她被人欺負時,方林南常常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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