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誠有個習慣。
就是将那些漂亮女孩子的微信放在同一個标簽分組中,并且不加備注。
這麼做有三點好處。
第一,如果女朋友查手機時看到了,自己可以解釋說:
“我不認識她啊,可能是哪天不小心加的好友吧,不信你看,連備注都沒有。”
當然對路誠來說,基本上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因為他絕不會讓女人翻自己的手機。
不過凡事都要有備無患,以防萬一。
第二,可以減輕泡妞失敗的失落感。
如果你養了一條魚,它死了你會很難過。
而如果你養了一池子的魚,死了一條你根本不會在意,甚至都不知道是哪條。
即使作為圈子裡公認的情聖,路誠也難免會有出師未捷的時候。
不過他和其他人最大的區别便是:
得不到的就早點放手,免得自己給自己找罪受。
路誠覺得愛情中百分之九十的苦都來自于這點:
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女孩子越不理你越要當舔狗。
何苦來哉呢?
第三,約女孩子出去的時候,會有一種翻牌子的快感。
因為有時候他根本不知道約來的女孩将會是哪一位。
然而,今天,他翻車了。
路誠點了一根煙,翻看着自己微信标簽分組的好友。
僅僅四十多人,就有兩個人用一模一樣的頭像。
他媽的!
這概率也是沒誰了!
現在,擺在路誠面前的有兩種選擇:
一是現在去約圓圓,應該還是來得及的。
二是将錯就錯,和這位漂亮女孩共同度過一個美好的夜晚。
路誠決定選擇後者。
畢竟,來都來了。
至于這女孩是誰?不重要。
要怎麼稱呼?自然也是難不到他。
路誠點開微信轉賬,看着上面的名字:xx琳。
那就叫她琳琳好了。
很快,路誠回到了座位。
剛坐下,琳琳就開口問道:
“對了,路誠,你怎麼知道我來滬市了?”
“這不昨天剛好刷到了你的朋友圈,就想着給你接個風,說起來我們也是好久沒見了吧?”
路誠已經做足了功課。
“可不是嘛,我們都四年沒見了,最後一次見面還是在大學的畢業典禮上。”
明白了!
這是大學同學。
怪不得自己不記得了,整個大學四年,路誠就是個妥妥的純愛戰士,眼中隻有一個女孩,也就是他的初戀。
也基本上從來不會和其他女孩子單獨相處。
直到畢業分手之後,他才逐漸解放了天性,開啟了一去不回的泡妞之旅。
就這樣聊着聊着,路誠也大概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大一那年,他在校學生會的文藝部認識了琳琳,當時琳琳主動加了他的好友。
可能是後來知道了自己有女朋友,兩人也是從來沒有聊過。
從琳琳的話語中可以聽出,她當年應該是暗戀過自己一段時間的。
隻是路誠從來沒給過她機會,最後這段感情也是無疾而終。
而現在琳琳已經研究生畢業一年了,剛剛調來滬市工作,對路誠這位老同學的突然邀約也是非常欣喜。
事情搞清楚之後,路誠也沒打算和琳琳再續前緣。
畢竟已經過去了四年,當初喜歡過自己不代表現在還喜歡自己。
感情最大的天敵就是時間。
不過倒是可以重新開始。
飯桌上,琳琳的話匣子一打開就沒停過。
簡單的一頓飯兩人吃了一個多小時。
終于吃飽喝足之後,琳琳從包裡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兩指夾住揮了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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