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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重奴區(第1頁)

審屍會多次返轉菜雞驿站,并打掃了現場。

卻隻是收走審屍會同僚的屍體。

鑒于之前詐屍的詭異事件,其他的,暫不做處理,任其曝屍。

曝屍也是婆羅多信仰的一部分,類屬于神罰。

盡管蒼蠅漫天,臭味彌漫,鼠患橫行,各個階層對此卻都沒有怨言。

婆羅多日報大篇幅贊揚了此事:神威降世,治安好轉。

期間審屍會派出好幾撥人尋找苟濁五,卻都無功而返,隻能回去報告說九隊隊長疑似叛逃。

司馬龜留他一命是對的。

其實人就倒在那兒附近的某處。

像條死狗一樣,動都動不了。

就算被踩,也忍住不吭聲。

人科鬼種,其實光聽名字就知道那不是什麼神仙歸類。

苟濁五暫時還不想回去複命,因為答應過艾米麗,會把她救回來!

但那承諾已經是兩天之前的事情了。

連被血浸濕的土壤都已經長出青草。

周圍拉了好幾道警戒線,五十米一圈,百米又一圈,甚至還焊了鐵皮圍擋。

上頭噴了醒目的生化警告。

警戒帶忽然崩斷,被拖拽着鑽進重奴區。

苟濁五終于靠自己的意志力站了起來。

菜雞驿站的片區雖然奴種聚集,卻沒進行嚴格的種姓劃分。

那兒至少混居着兩三成的商種,允許基礎的商品交易,甚至有零星的王種蹤迹。

為确保王種安全,才分布了警力,以及各種必要的設施。

再往前,那一大片好似蒸汽朋克廢墟的區域就是重奴區,生活着血統最正宗的奴種。

那裡不僅禁止經商,連法律都是禁止的。

它類似微生物發酵的溫床,為婆羅多這棵參天的樹提供養分。

奴種在此享受着絕對的目田。

苟濁五來過這。

并且在此度過了自己的整個童年。

如果腳下算得上街道的話,那麼街道裡頭彌漫着一種食物酸敗,近乎腐臭的味道。

聞到這種氣味,會讓人産生鼻腔受虐的不适感。

關于奴種不算人,學者是有真憑實據的。

證據就是這種人類避之不及的味道反而會刺激奴種的口腔不斷分泌唾液,并産生強烈的食欲。

學者甚至将這種酸馊味道的食物統稱為:奴種飼料。

苟濁五是從人籠裡掉出來的胎兒。

人們撿走了他的胎盤,卻把人丢在了原地。

連他自己都不清楚,怎麼熬過的幼年。

之後才靠着鬼種的特殊性到處行竊,僥幸得活。

明明是糞便一般的生活。

可情感上誰都無法背叛自己的童年,兜了一大圈,回到原點,竟然還是感覺這兒最讓人舒适。

苟濁五又幹了他最拿手的,像個鬼魂似的随意偷竊,偷走爛蘋果,又偷走鏽刀,切下尚且能吃的部分。

他陰着臉,待身體休整,很快就憑借其暗殺天賦,搜索到了獵物的蹤迹。

此時的司馬龜披蓋一塊黑布,隐匿在人群裡。

他的裝扮在重奴區并不突兀。

這兒的人隻要有塊布遮體就行,根本不在乎它的造型和款式。

是滲血的膝蓋暴露了他的行蹤。

雖然第一局赢的是司馬龜,但據苟濁五所見,司馬龜也不過是慘勝。

他的身體被射流炮轟成了碳粉,腦袋還被閹下來,鎖在鐵箱子裡。

維生液可以暫時保他的腦袋不死,但也僅僅是短時間内供養大腦,前提還得是深眠低耗狀态。

他身上發生的事雖然難以用科學解釋,卻實實在在耗光了鐵箱子内的營養素。

無法進食,身體也快撐不住了,消瘦得不像樣,頗有苦修者的氣質。

頂着百斤的鐵疙瘩,能潛逃到這兒已經算得上奇迹。

司馬龜實在走不動了,現在每邁一步,膝蓋窩就會吹出混合關節液的血泡泡。

缺乏五髒六腑,理應感覺不到餓,但本能卻告訴他,頭顱正在承受饑餓,不得不靠消耗自己的腦蛋白維持。

智力好像不怎麼夠用了。

連他自己都覺得再摔一跤,腦袋便會翻滾着脫離那撿來的身體,隻好背靠巨大的遺迹盡量讓身體多休息。

苟濁五反手握刀尋找最佳暗殺時機,堅信最終勝利的必将是自己!

“你膽敢在神廟裡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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