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戰神歸來》的評論區,是這個畫風的——
『戰神回家發現妻子被人欺辱!一聲令下,十萬将士奔來一人給了江凡一刀,tmd一天天就你事多!十萬将士因聚衆而感染……』
『建議以二狗作為主角名,親切!』
『戰神歸來發現女兒住狗窩,一聲令下,十萬将士應聲而來,幫戰神也搭了一個狗窩。』
『戰神歸來,得知妻子被逼跳樓,一聲令下,十萬将士奔來把戰神也從樓頂上丢了下去!』
『戰神歸來後參加奶奶的壽宴,禮金十萬的坐一桌,禮金五十萬的坐一桌,禮金兩百萬的坐一桌,真實身份是戰神的廢物上門女婿卻問:禮金二十億的坐哪兒?讀者:坐他奶奶頭上……』
『……』
“噗哧——”
尹一航自己沒憋住笑,意識到薛深還在旁邊,忙闆着臉,“這、這就是搞笑了一點,主角也不犯法吧。你剛剛說五章觸犯了十九條刑法,未免也太言過其實了。”
他不信。
有些戰神文為了追求爽感,給配角無限降智,總是讓配角做一些違法犯罪的行為還逍遙法外,但是,這是劇情需要啊。隻要主角的行為符合當代價值觀,這就沒問題,是不是?
薛深想了想,從書架上拿出來了一本刑法。
“薛律師。”
尹一航以為薛深記不住法律法規,有些詫異:“我聽說,你平時開庭打官司宣讀起訴書答辯狀的時候,都是完全脫稿的,你怎麼還……”
“送給你的。”薛深把手裡的那本紅色封皮的刑法遞給尹一航,“小尹總,你起個帶頭作用,帶你們網站的作者學一學刑法吧,别教壞小孩子。”
尹一航不服。
薛深翻開那本戰神歸來的第一章,“戰神接到電話後,還沒向上級打報告申請,就帶着十萬将士擅自回國,并且還不是走海關途徑,而是偷渡上岸,構成刑法第322條的偷越國邊境罪。”
尹一航:“……!!”
“戰神持槍去救自己的妻子,構成刑法第128條的私藏槍支罪。”這是第二個罪名。
聽到薛深的話,尹一航下意識地反駁道:
“不對啊。”
“薛律師,你可别欺負我法盲。”
“槍支彈藥的犯罪,必須是沒有合法持槍資格的人,持有槍支,才可能構成的。”
尹一航指了指手機屏幕上戰神歸來這本書第一章的頁面,“這個戰神江凡擅自為私人用途使用槍支的行為雖然不妥,但是一則他是為了救自己的女人,這屬于正當防衛。二則他是戰神,帶兵在境外征戰,肯定也是有持槍資格,不可能是非法持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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