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奔三社畜,朝九晚六,工資5k,就是這樣。
為什麼要在網上寫日記呢,因為我就是很愛寫日記。
買各種花裡胡哨的筆記本寫日記,在手機備忘錄寫日記,在微博寫日記,然後轉念一想,可以把日記寫成小說啊,如果有人看,就掙點外快,如果沒人看那就當成我一個人的日記,在互聯網上留下點什麼才能證明我真的存在過嘛。我并不愛好事,工作中看到别人做錯了我也不想管,有的時候你指出了别人的錯誤,别人反而不感謝你,還會很不耐煩的說知道了。
想想億萬年之後,人類滅絕了,另一個物種統治地球,他們發現了我的日記,了解了最普通的人類的生活狀态,又或者外星人不知道如何入侵地球,從我的日記中發現了人類生存的漏洞,從而統治人類,再或者哪天我出意外比我父母先走了,他們發現了我的日記,就每天看一點每天看一點,就好像我還活着,還在他們身邊生活一樣,挺好的。
高中讀的理科,大學學的工科,也不愛看小說啥的,就是純純的沒有文學素養,隻會寫一些流水賬。讀書的時候我一直不知道怎麼寫作文,我又堆砌不出華麗的辭藻,肚子裡也沒點墨水,每次作文寫的都是很别扭的議論文,然後有一天語文老師在課上點醒了我,他說作文有的時候也不是靠華麗的引經據典,就用最樸實的文字講出真實的故事,表達真實的感情,也是可以拿高分的,我恍然大悟,從此我的作文就全部都是講自己的真實故事,比之前分高一點,關鍵是比之前絞盡腦汁的寫起來輕松多了。
其實身為一個社畜每天也沒有什麼事情好寫的,所以也不會天天法,攢夠了能湊1000字就發上來,湊1000字對我來說還挺痛苦的。
現在這份工作做了快兩年了,其實做的很痛苦,因為我的一個同事是我的前任,我們在一起了半年差不多,在一起之前我們就達成了共識,不公開,但是我比較粘人,上班就想跟他呆在一起,也不做什麼親密的行為,就是坐一起聊天,但是他很介意,覺得總在一起聊天顯得太親密了,因此矛盾很多,總吵架,最後就分手了。
确實已經不喜歡他了,但是上班的時候總看到他,就會莫名很煩躁,真的不知道為啥,如果要問我還願不願意跟他重新在一起我是肯定不願意的。跟他在一起之前他說他不想要小孩,我可太驚訝了,我竟然遇到了一個不想要小孩的男人,因為我本不多的戀愛經曆裡的男人都想要小孩的,而我不喜歡小孩,他說出這句話就讓我莫名有了點好感,但是在一起不久後他說他不是不要,是不想現在要,想再過幾年再要,好吧,男人都一個樣。再就是跟他在一起之前,我發現這個男人是會主動認錯的,我本不多的戀愛經曆裡的男人從來都不會主動認錯,可能會給我個台階下,但是堅決不會道歉,遇到一個會道歉的男人我覺得太稀有了,然而在一起後他也開始耍賴不道歉了,真就是大變臉。
夠一千個字了,不寫了,吐槽前任我能寫一萬個字,以後慢慢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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