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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頁(第1頁)

要是陸承宣今天是表白,她還沒這麼驚訝,上來就跳過談戀愛說結婚,這誰能不被吓到。

“笙笙,我們認識十八年了,你覺得我是三心二意的人嗎?”

雲笙搖頭,“當然不是。”

陸承宣對她好了十八年,代替媽媽照顧了她十二年。

陸承宣低聲笑了下,“既然你知道是我一心一意的人,我認定的事,還能反悔嗎?我喜歡你,是想和你結婚的喜歡,相守一生的那個人隻能是你,笙笙,你不願意嗎?”

雲笙扁了扁嘴,有些苦惱,“也不是不願意,隻是,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我又不知道你喜歡我,你瞞的這麼好。”

她還總是想哥哥會喜歡什麼樣的女孩,結果喜歡的卻是她。

“笙笙,我身邊除了你,還有第二個女孩嗎?”隻是這些年陸承宣把雲笙保護的太好,并不讓她去接觸感情的事,陸承宣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提前将她拽入感情這譚深水,一切都該發生在合适發生的時候,今天就很合适。

他守護了這麼多的小兔子長大了,當然該和他回家。

“沒有。”雲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來吧,跪着累。”

她還在考慮,也不是不願意,其實心裡挺高興哥哥喜歡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沖擊太大,她有點受不住這個驚喜,好像踩在雲端。

比那次收到法國芭蕾舞團的邀請函還要激動,密林深處吹來的涼風,也不能緩解她的燥熱。

“笙笙,戒指還沒收,你也沒說願意,你這樣,我要以為你是拒絕我了。”陸承宣的語氣有點失落,英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說,“不過拒絕也沒事,你直說就可以,我的确做的不夠好,以後繼續努力。”

“沒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隻是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辦,哥哥,我什麼都不會,比起你,我好像是個小廢物,你怎麼會喜歡我。”

之前哥哥也說,對她好已經是一種習慣了,她怕兩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覺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雲笙會覺得這個世界崩塌了,畢竟哥哥對她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這樣說自己,任何時候都不能自貶,要自信勇敢,我不說其他,因為這些事情都需要用時間去證明,而不是靠嘴巴說,我隻問你,想不想永遠和我在一起?”

嘴巴可以說出這個世界上最甜的話,可是隻有行動才能建築永不坍塌的基石。

想不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

這個問題,雲笙無需思考,因為她的心已經替她回答了。

“想,”雲笙伸出手,羞澀又堅定道:“我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

如果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那就隻有結婚這一條路,因為無論是親人,還是朋友,終究會有分開的那一天,隻有夫妻可以永遠永遠在一起,白頭到老。

她一下子說不出對哥哥是什麼情愫,可她和哥哥認識了十八年,彼此最為了解,他們是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應該永遠在一起。

陸承宣心滿意足,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推進了她的中指,“笙笙,恭喜我成為你的未婚夫。“

雲笙連忙握住他的手将他拉起來,“你快起來,不是應該說恭喜我嘛,哪裡有人恭喜自己的。”

陸承宣的手放在雲笙的腦後,隔着頭紗輕輕地揉了揉她的腦袋,“因為成為你的未婚夫我很榮幸,而你成為我未婚妻也是我的榮幸。”

雲笙翹起嘴角,低頭看着手上的戒指,嘟囔道:“隻我有戒指嗎?你的呢?”

“在這。”陸承宣從口袋裡掏出另一枚戒指,也是鹿角造型的,但陸承宣的更素雅一點,雲笙的鹿角中間有一顆鑽石。

“是不是要我給你戴上。”她看電視劇裡都是這樣演的,隻是陸承宣不按套路出牌,人家都是追求,談戀愛,再求婚結婚,陸承宣直接就求婚了。

“求之不得。”陸承宣薄唇微揚,不緊不慢的伸出手。

陸承宣的手很漂亮,骨節分明,白皙如玉,十指修長,是可以直接去做手模的程度,一切恰到好處,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足以這麼出色。

雲笙握住他的手,這一次,和以往都不一樣,就在戒指即将推入陸承宣的手指時,她頓了下,讓陸承宣的心也跟着跳了下,不會是要反悔吧?

她問,“你跪了這麼久,我要跪嗎?”

陸承宣哭笑不得,敲了下她的額頭,“小腦袋裡裝的都是什麼東西,你見過求婚女孩子跪的嗎?”

雲笙努了努嘴,“不跪就不跪嘛。”她把戒指推了進去。

仰起頭看着陸承宣,大眼睛亮晶晶的,“那是不是以後你就屬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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