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書。
這是目前林以甯能想到最自由,且來錢多的生計,大概一百個字,能換取10~60文左右。
隻不過抄書是有一定門檻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書法,書法越好看,價錢自然也就越高,反之,會血本無歸。
林以甯因曾陪同父親去過百家書齋賣書,與書齋東家有過幾次面交,對于此人喜好的書法有所了解。
投其所好。
每日包子鋪收完攤後,林以甯會遊走于各處書鋪,細細品味、模仿,各大書法大家的作品。
沒有毛筆和硯台的她,隻能用手指,沾上幾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畫,細細揣測,回味。
陳大牛見林以甯還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沒有顧客的時候,才開始如此,便也沒出言阻止她。
無所事事的時候,他還會瞅上林以甯幾眼,越看,臉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這寫的,還不如我呢,雞爪亂爬都比你這強。”
林以甯聽着耳邊紮心的話,心底多少有幾分不舒服,輕‘嗯’一聲,繼續手中的動作。
同時心中積壓着一股氣,一股——勢必要把書法練好的氣。
日複一日,月複一月。
三月後。
林以甯收拾完包子鋪上的事情,見四下無人,請了半日假,下定決心,鼓足勇氣,前往書齋。
抄書的前提,是要通過書齋老闆的測試——現場手抄一份文章。
甫一踏入百家書齋。
林以甯朝迎上的書童一拜禮,告知來意,書童微微吃驚,打量了她一番,讓她随意尋一處桌案,寫完先交付給他先行過目一遍。
道了聲好,尋了一處僻靜之處,學着記憶中父親的樣子,開始細細描繪,一筆一劃。
真正使用毛筆寫,和手指寫,有很大的區别——毛筆頭軟,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将紙張暈染開來。
一回生,二回熟。
第一個字寫得很不盡人意。
後面的字,不斷吸取前面犯錯得教訓,追求一個字好過一個字。
漸漸地進入了一種忘我的狀态。
時光飛逝,半日光景,轉瞬即逝。
待林以甯呈遞上自己抄錄的文章之時,心中有些底氣不足,若隻是看後半步的字,還是不錯的,前半部分——紙張上一團,一團,墨水團子。
有些不利索,不幹淨。
書童隻說讓她候着,随後拿着她的紙張,進了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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