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這麼大的爆炸聲,可以傳出好幾公裡,四周的戰士都會趕來,他們沒時間感慨,甚至對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車繼續前行。小心地把車燈關上,車速降低,專從山下走。這樣成功地避過了一輛車,還有幾輛摩托車就更好躲了,遠遠地避開,他們甚至都沒發現傅展和李竺的蹤迹。夜已深了,天邊漸漸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針辨認方向,綠洲附近沒什麼地标,為了躲人,他們不可能一直直線行駛,不過好在六分儀和指南針都在,還不至于迷失方向,綠洲應該就在半小時車程之外,追殺他們的人應該都趕到爆炸處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們能被慘烈的場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殺的人也是狠角色。她開始好奇綠洲裡到底都有什麼,劉工說,‘那裡有你們需要的東西’,那裡會有什麼呢?傅展把u盤帶到那裡……難道那裡有能上傳的電腦,是一處秘密據點?或者裡面有充足的補給,夠他們悠閑地生活幾個月,等追兵趕到了再浪着回家?這個想法有點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邊的晨曦伸了個懶腰,已經太平了幾小時了,希望到綠洲為止,都能平安無事。“啊,就是這裡。”前方出現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來說,算是較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針看了一眼,語氣中也有欣喜之意,“穿過這座山再開二十分鐘,應該就到綠洲了。”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馬力,拐過清晨的沙漠——随後,他們兩人都不禁發出了低呼聲。——岩山背面,十多二十個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戰士正斜靠在車邊吸煙,槍随意地支在腳邊,車還沒有熄火,小憩的甯靜忽然被闖入者打斷,他們也有一瞬間的呆滞,但很快,已經有反應迅速的人轉身跳上了吉普車。傅展一聲詛咒,摩托車360度調了個頭,往來處加速,李竺回頭瞪着那兩輛吉普車,時間在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極限,所有的要素都湧上心頭,就像是視野中浮現出的小字說明:摩托車儀表盤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開一小時。車的速度一定會比摩托車快。車是兩部,很難在短時間内同時解決車屁股沖着岩山,沒法再炸一次。——即使他們成功甩脫了,炸飛了這兩車人,沒有油,還是得走去綠洲,極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這一次,他們也許不會這麼幸運。當然,這樣開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們沒等到這一步就會因油用盡被追上,然後被殘酷地殺死,u盤送到美國人那裡,換來五百萬美元,觊觎這筆财産的部落前來掠奪,在達爾富爾,五百萬美元足以釀成又一波變動。這個區域将會變得更加貧窮,更沒有希望,路橋和礦場也會受到波及——“停車!”事前她一直在想,人為什麼會在某種時刻做出這樣的決定,曾經她覺得這種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說是有幾分可怕,但現在,當她明白的時候,李竺就全明白了。其實這一切不過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停車!”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來不及了!”傅展大概體會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車,“你要乘他們沒開車的時候射輪胎?——可能沒用,這種沙地車輪胎都很厚。”李竺是有這樣的想法,但她也不覺得這能成功,不過,的确得乘他們沒開車的時候把槍架起來。她跳下車,把槍甩到身前,背包拉鍊打開,走向附近的那塊大石頭——剛才就瞄好的掩體。“不好意思,曾經約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說,轉頭看着傅展,希望這一眼能傳遞所有她來不及說的托付與期許,“你知道這是現在唯一的選擇。”“李竺!”傅展的臉色變得非常難看,他走上前厲聲說,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遠處人群的騷動聲越來越大,有人試圖發動吉普,發動機傳出響亮的爆鳴聲,李竺搖搖頭。“用另一種形式實現吧。”她說,眯起眼開始瞄準,在他們沖上來之前,她能殺多少人?至少應該是個,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帶走,雖然這也許不太可能。“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擡高了聲調,“傅展,難道你不想帶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這是唯一理性的選擇:犧牲一個人,另一個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幾率更大,她不會認路,甚至不知道綠洲的安全屋在哪,裡頭的設施該怎麼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個人活下去,那個人于情于理都應該是他。這不是電視劇,沒時間生離死别,拒絕接受現實,她用生命換來的時間每分每秒都很寶貴,連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讓她的死廉價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換來他的生,那這一切将毫無意義。這些,他們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頭也能感覺到他的眼神,惡狠狠地,幾乎帶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後腦勺,甚至還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種會為别人犧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許還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現實,知道這是現在唯一的選擇,也知道他真的應該要走了。這是艱難但不得不做的決定。……漫長到幾乎讓人窒息的一秒後,摩托車的引擎聲響了起來,傅展聲音沙啞,甚至還有些哽咽。“李竺。”他喊,“我會回來的,你挺住,等我!”“好,我等你!”天邊,太陽升了起來,朝霞明媚多姿,預示着一個大晴天又将到來,陽光從她背後照過來,讓打手們紛紛眯起眼舉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陽光痛快地笑了起來,用盡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也許這一切都不會成真,但遐想也因此變得更美好,說不定,曲終人散的時候,他們還真能牽着手回家。摩托車的嗡鳴逐漸遠去,她閉上眼,在心底調勻呼吸,如冰般冷靜,手指下壓,開始擊發。達爾富爾(3)蘇丹達爾富爾撒哈拉沙漠雖然電視裡的特工能在槍林彈雨間徒手穿梭還安然無恙,同時百發百中,随便打一發子彈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現實的世界裡。她知道自己打鬥起來根本不占優勢——就算有天分,女人也沒法和男人打,這是現實,一個人被槍林彈雨籠罩絕對會被打死,這也是現實,1v2、1v3的事情,在人人都有了槍以後就變得很難,現實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會被菜刀砍死。所以,現實是,在他們反應過來,把她打爆之前,她隻有幾發的時間。不知道美國人下的是什麼命令,必須留活口,還是死活都可以,不過,李竺留下來就是為了給傅展争取時間,她就不會還心懷僥幸,猶猶豫豫。大石頭做她的支架和掩體,為她卸掉了大部分後坐力,所以她激發得很快,就像是電腦程序,跑得熟了,大腦裡就隻想着這個,忘了害怕,隻是最純粹地在跑,思忖着怎麼在最短的時間内造成最大的傷害。頭兩槍擊中的是輪胎,噗噗兩聲,輪胎癟了下來,這樣他們就算要走也得換胎,傅展有更多時間逃離,這時,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槍,将子彈上膛。李竺不管他們,眼神快速掠過人群,找到衣飾最整潔的那個人(這就意味着他腳下的球鞋成對,而且沒有‘吐舌頭’),手指壓下果斷擊發,一聲抽響,人頭像西瓜一樣炸了開來。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過她以後,她覺得開這種槍也挺簡單,而且,射中頭部帶來的視覺效果最可觀,也最有威懾力。殺掉頭領,對隊伍士氣的打擊也最大,人群驚慌地散開了一會兒,又更緊密地聚在了一起——這可能是人類的本能,覺得這樣聚群會對獵物帶來威懾,在冷兵器時代,這也許是對的——不過在槍被發明以後,這麼做就等于是為狙擊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現代槍械的動能,隻要擊中軀體,不管是哪裡都會讓人失去戰鬥力,李竺隻要閉眼掃射過去就是了,反正是絕對不會射錯的。可惜,敵人并不是npc,在這瞬間的反應過後,他們迅速四散開來——現代戰争本來就是這麼打的,拍出來絕對沒電影裡那麼壯觀,隊友之間走得很疏,就是為了避免成為移動的活靶子。李竺隻來得及掃射了一梭子,三四個人應聲倒地,血腥味更濃重地彌漫在空氣裡,的确已經有人驚慌了,他們沖她大喊大叫着什麼,滿面的詫異之色,李竺還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項鍊開始親吻,好像她會邪法一樣,如果不是他們自己也拿着槍,她會懷疑自己已經不知不覺間穿越到了冷兵器時代。槍管在發熱,她已經殺了五個人,但卻毫無感覺,隻隐約感到一絲荒謬,不過,不管對面多麼醜态百出,他們依舊在前進——這些人手裡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輕機槍有效射程卻在500米左右,從射程來說形成了壓制,這也是他們目前都沒舉槍射擊的理由。這也顯示了這些人的專業素養:如果是平民,受到這種畫面的刺激,是根本無法思考的,手裡有什麼就用什麼,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開槍再說,但老兵就會知道,射程不夠開槍也隻是浪費時間,他們有二十多個人,分開來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機槍和遊戲裡一樣端着一通扇形掃射,把人通通幹掉,那樣射擊精度很差,在數百米的範圍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現在目标已經分開,隻要他們越靠越近,進入射程以後,終究能占據主動。
請勿開啟浏覽器閱讀模式,否則将導緻章節内容缺失及無法閱讀下一章。
相鄰推薦:冷面樓主和尚妻 快穿論感化渣攻的不可行性 你是我攻不過的人+番外 無效合約+番外 陸總要乖,蘇小姐又去滴血認親了 穿越民國之烽火遠征 穿越電線愛上你+番外 始亂終棄反派師尊後+番外 相歸于黑+番外 阿十+番外 美食:我家餐館不正常 一胎七寶,霍先生被炸翻了 百花仙子歪傳 禁脔愛寵 我家宿主看上我了[快穿] 二妮兒+番外 狐作非為+番外 真理握在誰手上+番外 女采花賊外傳/職業采花賊 掌控欲+番外